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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既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又无理由辞退员工又不赔偿,公司算违法吗?
劳动者,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公司既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又无理由辞退员工又不赔偿,公司算违法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悟空邀请。
根据题主的描述,公司即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又无理由辞退又不赔偿的,公司属于违法。
首先,要了解,公司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因。续签劳动合同是人力资源的工作,有时因为工作忙,短时间忘记了。在这种情况之下,在忙完手里面的事情以后,他们还是会找你续签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已到期,公司不打算和你继续签合同。但又没找到合适的接替人选,待招到招到合适的人后,公司就会向你提出不再续签合同的要求。
当了解清楚公司为什么没有跟你续签合同的原因以后,接下来你就要认识清楚,公司如果不跟你签合同,这将会对你以后的职场发展和自身的利益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当你认识清楚了这些事情以后,你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你才会将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其次,如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劳动者仍然在原单位工作,同时原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这种情况则视为双方都同意与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原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这意味着对象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合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和关系已经不复存在。如果劳动双方没有实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只是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时,这种情况只能视为劳动者与企业劳动关系的延续,不能作为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合同到期超过一个月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若你所在的公司在超过一年还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之下则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后,此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你没有在这个公司犯过任何错误,如果是由公司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公司就要按照2N+1的标准支付给你相关的赔偿金。如果你和公司就这个事情已经协商一致,公司也要按照N+1的标准支付相关的赔偿金。
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可以不续签。在这里要分为两种情况讨论: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愿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有权选择,一旦不续签合同,公司在辞退时应给予6个月以上的基本工资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的关注,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感谢邀请:
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形下,与劳动者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可以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且应以同等或者高于之前的水平,除非劳动者不同意,否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者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应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支付经济赔偿金后就不需要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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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仲裁或者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合同到期后,不与员工续签合同,而辞退员工的,我认为不违法。
合同是双方自愿合意的结果,是一份契约,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当合同约定的终止事项来临时,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在合同终止后,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骋用员工是公司的权利,员工是否考虑留在公司继续工作,也是员工的权利,双方都是平等的自然主体。所以,如果是以上情况,个人认为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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