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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由服务方转变成管理方了,业主受物业欺压,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业主,物业,物业公司现在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由服务方转变成管理方了,业主受物业欺压,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成立物业公司就是胡搞,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老大,业主就应该听我的,有些物业公司简直就是土匪,打骂业主是常有的事,这些人简直搞反了,业主们掏钱叫你们看家护园服务全体业主的,不是叫你们来享服的,取缔物业公司实在必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物业费是强制性交费,不交不能进单元门,不能上电梯!
2、卫生打扫敷衍了事,特别节假日,你越是在家,门口越脏,因为他们也休息!
3、每年大量物业费,物业随意花费。我们小区上千户业主,一年园区垃圾桶都换了三茬,花草拔了栽,栽了拔,草坪都翻一遍了,估计能花钱的地方都再使劲往出花钱!
物业不是不应该存在,是应该有个制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世纪八十年从国外引进了物业管理的模式,设计的初衷还是很正确的。只不过,由于国内的国情和欧美国家国情的不同,导致物业公司慢慢的成了一部分利益输送的媒介。
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成立了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名称为“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其宗旨就是将物业管理社会化“谁开发谁管理,开发一片管好一片”,开发商开发的地盘必须自行管理好。而当时的开发商也为了有更多的精力放在房产开发上,于是引进了物业管理模式。
不得不说,当初物业公司的模式,确实是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也算是遵循了市场化管理“谁出钱,谁收益”。可是,后来的物业公司成了开发商让亲戚朋友同分一杯羹的共同致富方式,这样的物业公司,开发商自然睁只眼闭只眼。某些管理单位也因此看到了巨大的利益,于是很多管理单位的亲属也开始成立各式各样的物业管理公司,采用打招呼或者某些暗地施压方式获得楼盘的前期物业管理。让物业管理成了一种变相利益输送。
现在的物业公司完全遵循的不是市场化管理模式,而是掺杂了很多的因素。物业公司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不断肆意提高物业费,减少物业服务人员。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一塌糊涂,而业主也因为自己的不满意而拒绝缴费,纵然是投诉也会被各方面以各种理由要求先交费。有关单位也利用不交费就无法成立业委会相要挟,这也是很多业主最终只能憎恨,而又无法改变现实的结果。因此,很多人呼吁取消物业公司,由社区管理。
但是,真的取消物业公司的话可行吗?答案是肯定不可能的。因为物业管理属于社会资源,而不是行政资源,国家不可能承担这部分费用,自然是社会化管理。梦想的社区管理模式还是行政指导商业,跟目前的物业公司模式并无二致。唯一可行的,就是实行全商业化管理,行政不得插手物业事宜。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来执行,业主按打分缴费,倒逼物业公司的进步。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应该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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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的确与业主矛盾很普遍,一些物业主管,管理员,保安门卫,有一些事它们说了算。业主提的意见根本得不到解决,如小区路面绿化维护维修越来越差,甚至,把绿化带搞了,改停车位收费。侵害广大业主的利益。说到底收钱重要,正真的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回归社区管理,物业没必要存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前是,现在也是,同样的观点:建议取消物业公司。虽然他们也做了一些事情,但他们存在产生的社会问题抵消不了他们带来的负面成本,将物业的服务转移至社会公益管理部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主要出现在前期物业公司。为什么?认为前期物业公司基本上都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其物业服务的指导思想就是为开发商服务并非为业主服务。所以,我认为开发商在指定前期物业时应由与开发商无厉害关系的第三方物业公司招标而来,与业主签订不超过一年的合同。由业主成立业委会,进行招标确定物业公司。最好是将物管、清洁、安保、设备维护进行分离招标,避免一家独大。这样矛盾会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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