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业主们畏惧物业会打击报复,连业主委员会都成立不起来,怎么办?
业主,物业,业委会业主们畏惧物业会打击报复,连业主委员会都成立不起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篇文章写的很现实,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得收取物业费,这就太好了!限制物业的霸王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理解说的这些根据是有事实依据的,物业横行霸道已经让公众怒不可言,如:前面发生在西安土门西二环路边的艺术家小区震惊全国的案件,由几个劳改释放出狱的组建的物业公司霸占了这个小区,业主们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要求组织成立业委会,业主代表被这些黒社会物业公司雇佣的黒恶势力跟踪到二环街道上用钢棒等当场杀死,给社会造成巨大伤害与震动影响,能强行到小区里来的物业就是在横行霸道的时候业主们是惹不起而害怕的,西安土门这个案件的血腥残忍令人发指,没有得到法律严惩的后果让人不颤而栗。所以提前成立业委会,业主们都感到非常可怕,不仅仅是怕打击报复,更害怕自己会为此丢了自己的人生付出生命代价。没有能够公开声张公平正义的时候,谁能去要求成立业委会?现在大家都在看扫黒除恶的结果,盼望能消灭黒恶势力的物业,把小区的业主自主权力真正回归到业主们手中,不然面对物业流氓是没有人站出来去成立业主们自己的业委会的,只有物业操纵下去成立维护他们利益的业委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小区110多户人,是一个十几年的小区了,一直有一家物业公司服务,每平米0.36元的物业费,每年也就收取四万多元的物业费吧,留了3个人进行日常管理。凭良心说虽然物业有时候也有些小瑕疵但是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住的都很祥和。但是自从去年八月新的业委会上任后,便搅和的物业公司没法干,最终退出小区。物业公司和上一届业委会签订的服务合同还没到期,新上任的业委会几个大爷,就不认可原来的合同,贴通知、发公告不让业主交物业费,说是物业没有和他们签订合同。等合同签订完了大家再交费。据物业说合同里提出来好多不合理的条款还要求物业费要下降,几次谈判都没有打成协议,物业只好退回已经收取2019年个别业主的物业费,退出了小区。这样的情况在我们当地好像还很多,新的业委会一换届,马上先赶走老的物业公司,然后找来新物业公司接盘。在新老物业交替时,小区总是会动荡不安一阵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人民到了打地主斗恶霸的时候到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会员会是《物权法》赋予全体业主的权利,是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基础。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有了,只要业主向街道办申请,街道办就有责任帮助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员会。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也把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员会的门槛大大的降低了,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的人数也从2/3降低到了1/2,还允许采用推定原则。这一切都是为了方便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员会。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什么会畏惧物业企业报复呢?小区内业主共同的事项,共同管理的事务是由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小区内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把小区的物业工作做好,让更多的业主满意。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更好的服务业主,协调物业企业与业主的纠纷,物业企业应该是欢迎的。小区内没有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物业管理企业是无权对小区内业主共同事项和共同管你的事情作出决定的,会影响物业管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现在社会上就出现了一些很奇怪的现象,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没有矛盾的时候,谁也不会想着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员会。只有当业主和物业企业产生了矛盾时才会想着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不是规范物业管理、加强监督,调解矛盾,成立业委会的目的是更换物业。那种成立业主委员会目的就是更换物业而不是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协调矛盾的行为是不会受到广大业主支持的,这样只能加剧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最后受损失的只能是业主。
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就是小区自治管理,小区内业主共同的事项,共同管理的事务由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只要业主委员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就无需惧怕任何人,任何企业的报复。
上一篇:一般小孩几岁可以吃益生菌?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