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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无为而无不为”?
不为,道德经,老子如何理解“无为而无不为”?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为”是要道法自然,无思无虑,不妄为。“无不为”,按照常理理解,应该是所要达到的各种目标都可以达到,或者是指所能做的事无所不包,所能达到的境界无所不至。
这句话有问题。
“无为”是《道德经》的核心要义,没有争议;“无不为”的观念在《道德经》则显得很另类。它和老子在《道德经》里所表达的一贯思想是矛盾的。
我认为有关考证是对的:《道德经》的早期版本,和王弼注的本来面目,不是“无为而无不为”,应当是,或者象王弼本《道德经》第三十八章那样表述,“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或者象帛书甲、乙本在对应今本的第三十七章那样,不提“无不为”,只提“道常无为也”。
从各传本看,“无为而无不为”和“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是相矛盾的。可以认定,“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才符合整部书的表述和意思,那么“无为而无不为”就是错误的文本。
错误发生在哪里呢?
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本子,都和王弼本一样,在第三十七章里,都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但上世纪出土的帛书甲、乙本却是“道恒无名”。郭店楚简本是:“道恒无为也。” 郭店楚简本是现在能见到的最古老的本子,也是公认最接近老子《道德经》原始面貌的本子。进一步支持郭店本的还有后来发现的北大西汉竹简本,竟然也是“道恒无为”。“恒”应当是原文,“恒”改“常”是避汉文帝刘恒的名字。“无名”和“无为”,本质上是一样的。
可见,无为而无不为,其中的“无不为”是后加的。
怎么加上去的?
“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并非老子本意和《道德经》初文,它是战国末期出现的一种观念,是对老子“无为”思想的改造。这种提法出现在庄子外篇、韩非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中,它是黄老道家的典型理念,但和《道德经》的思想有根本不同了。今本《道德经》第三十七章的文字,是随着“无不为”理念的流行,为了和老子拉上关系,就直接进入了《道德经》的传写之中。
到底是何时改的,这还不好说。看起来,王弼本和河上公本,他们所依据的本子应该还和帛书本是一致的,那么,这种改动,时间比较晚,但是影响很大,各传世本都未幸免。
“无为而无不为”,是以“无为”达到“无不为”的目的,具有强烈的现实功利性、目的性,这是它和老子《道德经》“无为”本意的根本区别。老子的“无为”是无思无虑,无执无欲,本乎自然。后来的道家,觉得只有“无为”或者“无以为”,无论如何是不能治世的,为了顺应现实政治需要,让道家能通俗地为人接受和参与政治,开拓了新思路,用"“无不为”作为“无为”的目标。
正面看,这句话对于道家政治思想的功利化、现实化,还是有很大作用的。如果赞成黄老思想,这句话是可以作为理解道家的格言。但是,对于《道德经》,则对“无为”和“无不为”应做到要泾渭分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为无不为这句话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从字面上理解是不做,无不为是无所不为,指没有什么不做。很多人理解不了这句话的含义是没有看清《道德经》中这句话的主语,这里指的是“道”。要理解这句话的意识要结合《道德经》的上下文来看,《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写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告诉我们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是由“道”演化而来,那么这句话就很好理解了,宇宙的万事万物都由到演化而来,那么无需有什么作为,只需顺着自身的规律发展下去,就能无所不为。
既然道是按自身规律来演化,我们作为普通人应该怎么做呢?我们只需按照“道”的发展演化规律,顺势而为,不让我们的主观意识去干涉、阻碍事务自身按规律发展。这就是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就像我们平时看天气预报,如果要下雨,你肯定不能也不会去晒衣服、晒被子、晒谷物,而只会未雨绸缪,去准备关窗户、带好雨伞、雨衣等防雨用品,这就是无为,而雨水会促进种子发芽,农作物生长,土地得到滋润,万物复苏,这是自然界本身的力量,也就是老子说的无不为。
所以老子在《道德经》里所说的无为不是不为,无所作为,而是按照“道”的发展规律顺势而为,这样才能顺着宇宙自身的规律发展,达到无不为的境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要回到老子所处的时代来看。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各诸侯王势力崛起,不再听从周天子号令。各诸侯国之间互相角力征伐,小国被吞并,大国相继称霸,是为“春秋五霸”。
当时的知识分子们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出现这样的局面?怎么解决这个战乱频仍的局面?
于是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仁”、“克己复礼”,主张人性善,要求大家要讲求仁,要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父子间要孝,兄弟间要悌。主张大家发扬人性的善,都按照周礼的要求,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构建友善和谐的人际关系国际关系,从而恢复到周朝的秩序来解决当时的问题。
以管仲及后世的李悝、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则更加实际,他们主张以法律来约束民众,甚至“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崇尚严刑峻法来惩治人性的恶,从而实现大治。
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的主张比儒家更为高深和飘渺。老子认为,之所以乱,是因为“为”太多,各种管理手段和教化手段都属于“为”。所谓“道法自然”,在自然状态下,没有“为”的牵绊,自然会大治。换句话说,老子认为当时的乱就是你们这些各家各派的措施也就是“为”瞎折腾出来的,你们“不为”了,不瞎折腾了,自然就好了,是为“无为而无不为”。比如赋税制度中的“黄宗羲怪圈”即无论如何改革赋税,都是“为”,最终都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2005年按道家法则取消农业税,减轻百姓负担,开中华千古之特例,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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