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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员工不去,怎么办?
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企业搬迁,员工不去,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企业搬迁,员工不去,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搬到异地,员工不想去怎么办?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公司都有,有的公司都是租用的临时办公用地,那么有的公司,新建大楼也会要员工搬进去。搬家总的来说,对员工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一般来说,搬家肯定是搬到条件更优越的地方去。有一个很好的办公环境对工作效率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员工如果不想去那么,只能选择离开。因为公司搬家肯定是从全局考虑,不可能说因为某一个人不想去,把大家都不用搬家。如果公司所有的员工有大部分都反对搬家,那么我觉得,这个决定还可以进行讨论。
搬家对员工来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很多个人的物品,都需要进行大迁移,有时候搬家的时间还比较长,大件小件。请搬家公司可以省不少的事情,如果是自己搬那可能需要很久,而且很辛苦。
搬家到异地后,对那里的环境也不是很熟悉。这也是很多员工不愿意搬家的原因。另外搬到新的办公室以后,由于新的办公室采用的是全新的装修,里面的空气质量肯定不满足要求,有很多刺激性的气味或者不满足国家安全标准的有害气体,对身体也是有害的,让人难以接受。
大部分的人来说,如果公司真的要搬家,那么虽然他们心里有怨言,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接收,因为他们不愿意放弃眼前的这样一份工作,那对他们来说得不偿失。
你如果没有万分不得已的理由,一般来说,都是只能接受搬家。我们搬家以后,只能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慢慢的去适应,去接受。那就好比是一个办公室里面有人抽烟一样,有的人要抽烟,有的又不愿意吸二手烟,那么这个时候,吸二手烟的人只能忍,没有其他办法,忍忍忍,忍者神龟。还能有别的办法吗?感谢关注,说说你的观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这个公司对你来说很有发展前景或者目前你对此份工作很满意,那建议你跟着公司的规划去走不要有其它想法,话说回来如果你觉得公司待遇一般没有啥晋升潜力那你可以参照以下劳动法规定,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许会遭遇公司搬迁而导致单位与我们自身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发生不一致的情况,这也许不是我们预期所期待的工作地点,可能意味着上班所需的交通成本的增加,所以要保护自身的权益就需要我们了解新劳动法搬迁赔偿标准,这样才能根据劳动法提出自己合理的诉求,下面是本编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因为企业搬迁新址,造成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于相关赔偿问题,涉及员工较多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一下。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拆迁如果要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员工的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补一个月。
通常情况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协商,如果能达成一致的补偿意见就不需要依照劳动法规范,但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或许是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要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依据来处理了。一般是以支付补偿金的方式来实现对劳动者的补偿,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上述法律知识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详细的可以找个律师或者当地劳动仲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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