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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房屋建好后,不是先成立业主委员会,而要先进驻物业公司?
业主,小区,物业为什么房屋建好后,不是先成立业主委员会,而要先进驻物业公司?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四、所以,办理房产证(也叫不动产权证),先要把房屋产权登记在开发商(业主)名下(俗称“大证”),然后再转移到购房人名下(叫“分户”),出了房产证(分户证),购房人才变为业主。由此可见,我们购房人拿到房产证之前,自称“业主”,属于“大言不惭”!因为此时房屋产权仍然属于开发商(虽然有《购房合同》)。
五、厘清上面的道理,本问题不言自明!在成立业委会之前,由开发商选定物业公司(前期物业),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合法,无须争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问题问得太好了,有时程序的东西,颠倒了就容易给人利用,特别是掌握有一定的社区的街道行政人员,他们可以把好的政策不公开透明,有关系有钱收入就告诉你(社区居民)还指引你,基层有的甚至在后面指使亲朋好友在前方经营敛财。例如,物权法明确,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当地的乡镇街人民政府有义务协助监督前期物业公司把小区的档案资料移交给业委会,后,业主是否要请物业公司或自治自管,这个才要业委会去继续工作。但,现时的广州市海珠区多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后(有英豪花园等),街道办房管就不工作了,除非小区业委会要听它(街道办房管所)的,再请物业公司,否则,它(街道办房管所)就不协助指引业委会了。这样问题就越积越多。例如,广州市海珠区的英豪花园、万华花园(业主多次去市纪委)、宝岗大厦等等,小区都给前期物业搞得一塌糊涂,财务混乱,业主让物管公司逼交费甚至以上诉法院后撤诉来逼业主拿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只是住在物业的房子里,任凭开发商辖下物业继续吸我们的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物业是 房地产的下属 带壳公司。是为了开发商服务的、为了继续割业主的韭菜的 吃你爬你的公司。 玩笑是不是开的大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是具体制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征求开发商制定的。所以,实施后也就产生业主与物业的矛盾。
按理说,请什么物业公司应由业主(或业主委会)做主,前期物业应该是免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是开发商的流毒,开发商是企业,企业是以赢利为目标的,小区恰恰是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家园,小区老百姓幸福感,是体现共产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梦想,物业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产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公司是黑老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规定了,要么小区首套房出售已满2年,要么房屋出售面积已经过半,两条满足一条可以成立业主大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顶层设计有问题,高速造楼没能解决好管理问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造成社会诸多矛盾,也给法院造成案件积压,是该彻底改变的时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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