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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年合同刚好到期了,说要辞退员工,不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了,公司需要赔偿吗?
劳动者,劳动合同,补偿金如果是一年合同刚好到期了,说要辞退员工,不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了,公司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补偿,赔偿是没有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期满要求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前线为一年的话,需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二、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间存在未为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补偿金是一个月的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到期不签了,不是赔偿的问题,而是补偿的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合同到期,属于合同期满,公司和员工都有选择是否续签的权利。如果是员工自己提出不续签,那就相当于自己申请离职一样,正常办理手续就好了。
二、合同到期,如果是公司不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了,也就不是所谓的辞退了,公司如果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肯定是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三、你刚好工作满一年,那么经济补偿金就相当于你一个月的工资(精准来说就是你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公司是应发工资的平均数,不是实发工资)。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需要赔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叫终止劳动合同,谈不上辞退。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标准为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饭贴车贴等补贴,不包括加班费。到期时在本单位若工作已满10年,劳动者若意向在单位继续工作,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权终止劳动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需要,合同到期后,只要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就变了,只要公司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就不违法。
公司适当的给劳动补偿金就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约的,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是员工在合同期满前有重大违纪行为导致不续约的,单位有证据证实的,经济补偿金可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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