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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有一份在自己手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有一份在自己手里?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通常大家的劳动合同有几份?我记得我的一式三份,按道理回有一份在自己手里,而事实却没有,你们的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有一份在自己手里,不然的话有事时拿什么去证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人手一份,不过,个人是弱势群体,单位那样做,有时候也没有办法的.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必须互相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劳动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须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行政,不能是企业的党团组织或工会组织。
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即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后,成为另一方当事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一员,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任何任务。这种职业上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即双方当事人既是劳动权利主体,又是劳动义务主体,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义务完成工作任务,遵守本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
5.劳动合同的订阅、变更、终止和解除,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己肯定得有一份。给自己一个保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咨询过律师,作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必须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解答合同中每一款项,不得隐瞒,否则违法!用人单位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保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与劳动合同,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处于自身利益考虑在合同上含糊其辞如(劳动者的工资、作休时间等)这些都是违反劳动法的,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往往不给劳动者合同的情况居多,这种行为是不合理违法的,作为劳动者应该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给予个人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协商未果,可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当然了我个人认为与用人单位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用人单位蛮横无理,那法律会让他吃到苦果!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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