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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愿意让现在的物业公司继续服务,物业公司继续强行服务,属不属于强迫交易?
业主,物业,物业公司业主不愿意让现在的物业公司继续服务,物业公司继续强行服务,属不属于强迫交易?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自治,自治,自治,不要物业,不要业委会其一,建业主微信群,这样便于沟通,楼上楼下便于相识,邻里关系便于和睦。其二,业主参与其中有主人翁意识。其三,明明白白消费。收入有1,维修基金利息(大修时可以开支),2,有停车费3,有广告费,4,有废纸收入5,有原物业大楼的租金6,有业主少量平摊的钱。支出,1扫地费2设备坏了一次一修或动用维修基金3绿化一般不修费用。去除原来的保安,物业经理,维修工,只要到会计事务所找一会计或找兼职的。这样业主掌握了维修基金,最大的事也不是事,有的小区有门面房,业主都有可能不出钱,说要物业的都是迷了或就是吸血虫。最重要的是不要打官司了,进出小区自由了,小区不象监狱了,业主成为正真的主人翁了,这样提高幸福感的事国家政府部门要坚决支持,新小区入住率达百分之八十就一定要自治,手握维修基金什么事都不怕。免了打官司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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