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公司逼迫我辞职怎么办?
公司,员工,劳动者公司逼迫我辞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只有三个字送给大家,就是。要扛住!
具体怎么个扛法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公司为什么要逼迫员工离职?
非常显而易见呀,就是因为公司知道,如果员工主动离职的话,公司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公司开除你,轻者,有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重者,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公司就想出了一些办法来逼迫员工离职。例如,不给员工安排工作,用各种办法来刁难员工,让你自己不想在这儿上班了,而主动提出离职,这样就达到公司的目的了。
所以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千万不要上当,一定知道,只要他不轰咱们,咱们就正常的上下班,直到公司不给你发正常的工资为止。
因为公司一旦不给你发工资了,你就可以主张他已经给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这时候你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要求公司赔付你相应的赔偿金了。对此,您清楚了吗?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故意刁难员工,说白了就是公司想让你走还不愿意给补偿,员工寄希望于协商解决几乎不可能,只能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维权。
其实,遇到这样的情况无需紧张无措,只要注意以下三点,公司就需要为这种并不高明的行为付出代价,向你支付补偿。
一、可根据公司对你采取了哪些故意刁难的手段,适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主动辞职获得补偿。
公司故意断网、不安排工作等行为,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
通常,伴随公司断网、不安排工作等行为,还会找各种理由降薪、扣钱,压缩员工收入,这时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这时员工主动辞职也可以获得补偿。
二、取证
通过录制不能上网工作的视频,来证明公司具有故意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
与公司领导沟通时进行录音或聊天记录,内容需体现出公司要求员工签自愿离职的不合理做法,或者自己并无工作上的过错或不胜任,公司只给其他员工都安排了工作,却不给自己安排工作。
如公司发生克扣工资的行为,就需要保存工资条、银行流水、扣薪的通知等证据,这类证据比较容易取证。
三、约束自身,避免冲动行为
在没有准备好证据证明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时候,不建议与公司撕破脸,也不建议仓促的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未解除的时候,不要有消极心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
总之,遇到公司刻意刁难,不要盲目行动,稳扎稳打,维权的过程,就是与公司斗智斗勇的过程,取证工作和离职时机直接影响到维权的结果,尽量保留好每一个跟工作相关的邮件、录音、出勤记录等证明,组成有效的证据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遇到这样的事千万不要着急,先缕清思路在开始跟用人单位处理。用人单位之所以这么做无非就是想省几个经济补偿金,既然公司采用刁难的手段,您在这个公司也没有必要干下去了,剩下的工作就是合理合法的跟公司讨要经济补偿金。个人有几个建议:
第一、保存好对方刁难的证据,包括断网,不给调岗等等,这是日后撕破脸皮时必须提供的;
第二、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千万别在这时候被单位抓住小辫子。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几个条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尤其是第二条,很多员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就开始了“骑驴找马”,不按时上下班,殊不知这样正好给了用人单位以“口实”。最明显的比如旷工: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职工旷工达到一定条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并未明确是几天,如果达到内部规章制度所要求的旷工天数,对方保存了证据,可以直接终止劳动合同而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第三、积极与公司领导层或者工会(如果有的话)联系,也称“上访”。问清对方这样做的原因,提出自己的要求,“知此知彼,百战不殆”。
第四、做好劳动仲裁的准备。一是可以将对方的做法告知社保局仲裁委,看他们有什么意见,有些人总说仲裁委和用人单位蛇鼠一窝,但我认为在大是大非有明确政策的事件上,他们还是给点意见的,毕竟如果在明确的政策上仲裁委犯了错误,您还可以走司法程序,到时候连仲裁委都是被告,他们也很害怕;二是积极收集用人单位在用工制度上的缺陷,为单位抗辩做好准备。比如说公司劳动制度是否走了民主程序,公开培训过等等,这都是用人单位常犯的错误,如果哪天对簿公堂,这也是材料;三是尽量多的争取同道中人,毕竟人多力量大,思路也多,给用人单位施加的压力也大!
总之,不要急也不要闹,沉住气,合法的利益要用合法的手段获得,否则会得不偿失的。
上一篇:西安6月份养老金为什么有人加了60元有人加了30元?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