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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工伤遭到用人单位单方辞退,该怎么办?
伤残,工伤,用人单位五级工伤遭到用人单位单方辞退,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依你目前的情况,我个人建议你还是和公司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尽量达到双方满意。
协商后,达不到你本人的更求后,你能否与公司商量,可以按公司赔偿标准走,但不能无缘无故辞退你,并且每年在不增加你工作量前提下,给予涨工资,或在社保上,养老保险上提升档次,由公司出钱,尽可在其它方面为自己争取更多福利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应该找劳动检查大队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希望对你有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五级者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又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一般是本人工资标准的70%,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的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核定伤残津贴。
现公司无任何理由要辞退你,你在公司受的伤,又无法安排你合适工作。你可以提出诉求要求公司按月发放你伤残津贴,按未受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核算基础。
因为你是工伤五级的员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能和解除其他员工一样支付解约赔偿金即可。
另公司如果要解约,一般只能解约的,即使员工不同意,也只能申请相关赔偿,并不能要求一定要在公司继续上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辞退伤残职工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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