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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值得购买吗?
产权,房屋,房子小产权房值得购买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即使购买了小产权房,一旦面临征收拆迁、很可能不但没有赔偿,还需要缴纳罚款。
目前对于小产权房征收拆迁是否有补偿、是否需要缴纳罚款,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只能根据现有的案例处理方法进行参考。
目前深圳的做法是“征收补偿-未缴纳地价-罚金”的原则,也就是说,拆迁是有补偿、未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也必须补全、罚款也是要罚的。
而看北京近期的拆迁来说,主要以“罚”为主,对于补偿力度并不明朗乐观。
也就是说,“小产权房拆迁了,是不是就一定有补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并不明确,强烈建议大家不够购买,也不要去博小概率的“补偿”几率。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对于农村房产买卖,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及会议通知等文件,对于这类买卖的法律意见,原则上对于在非本村成员之间的买卖,基本是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法办[2011]442号)第15条明确,
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并向社会公开销售,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
最高院《八民会议纪要》再次明确此类买卖无效的认定,并对无效买卖的后果进行认定。
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买受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等因素予以确定。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也对于小产权房的买卖问题作出说明。
国土部认为,小产权房销售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小产权房的买卖基本属于无效买卖。当然,国务院现在也在部分试点地区开始试点小产权入市买卖。若双方按照市场交易的诚实守信原则,是可以保有房产的使用权,但是法律风险极高。当然,法律及政策是在不断的变化,国务院的试点也说明对此类问题具有放宽的可能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目的是居住,就没有问题,但要注意,合同上要跟对方写租赁年限,不能写成购买合同。
比如你买我的小产权房,合同上可以写租多少年,假设是租100年,一次性付钱
30万,后面写上各种可能,比如房屋损坏,修理费自负,如果因政策原因拆除,租户赔偿要等同政策赔偿费用,并把宅基地的继承方面一起写上,这样可以居住到这家人没有宅基地产权为止。
因为产权不在农民的手中,这种买卖是不会被法律保护的,即使签买卖合同也没有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估计,现在选择买小产权房的家庭实属是无奈之选,现在的所谓大产权房,都被炒房客,炒房团,炒房机构等等吧,炒的刚需买房者无望了。
大多数买小产权房的都是些农民,以前租房打工,现在争了些钱,想留在城里有自己的房,免得房东要求般家,或涨房租,也有些是孩子结婚,要求不高,只求城里有房的年轻人。
我今天见到一妇女,儿子与女朋友感情非常好,她也希望孩子们早点结婚,打工争的钱在老家盖了漂亮的大房子,女孩没要求,但女方母亲要求城里有房,小产权也行,但也买不起,泪流满面。
所以不要以为全是高大尚,有多少买不起大产权房,也买不起小产权房的家呀!
其实改革开放前,人们要么住自己建的房,要么住单位分配的房一家基本就一套房,够住,或紧点都没关系,真正的体现了房是用来住的。
现在到处是人民币贬值,房价会继续涨,专家们摇旗呐喊,到处鼓楼炒房,人心不足蛇吞象真不知到专家们手握着多少房,赚多少知足。人点钱的人都想炒房,所以你看现在,有钱的,没钱的都谈房,或眉飞色舞,哀声叹气。焦虑的人大增
一生很短,只是希望大家都有房住,无论何种性质的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低收入的群体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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