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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辞职,该不该有补偿?你怎么看?
用人单位,劳动者,退休年龄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辞职,该不该有补偿?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个人认为,到了退休年龄的老员工,应该认真、坚持站好本职工作“最后一班岗”,直至干到正式退休时间,你说是不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自己要求辞职的,补偿有限。不可能给你补偿几十万,当你拿了补偿金接着享受退休金,世上没这种好事等着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我掌握的知识,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其本人应当退休那天(男60周岁,女55或50周岁生日)。所以到了这天就不存在辞职问题了,因为劳动合同已终止。如果在此前几个月辞职,辞职本身可以办,补偿肯定没有,因为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仅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合同逾期终止的条件,如果在退休前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应该在其行为终止时解除合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司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就看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是否违法,如果违法行为在退休时终止,那当然不需要赔偿了,正常退休就好了;如果违法行为继续延续而终止合同就应给予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政策规定,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是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终止劳动关系,不存在辞职的问题,也不应该由用人单位计发经济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到了退休年令辞职是有病,退休之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多好!两全其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辞退已超退休年龄的老员工需要补偿。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及相关问题的批复》,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减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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