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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陪领导参加饭局,因不愿意给客户敬酒被开除,该怎么办?
领导,你的,员工女员工陪领导参加饭局,因不愿意给客户敬酒被开除,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旦你因为畏惧领导权威而盲目同意被开除的处分,那你无论走到哪家公司,HR都会看到你在这家公司的污点经历,都会质疑你的工作能力呀!谁还会录用你,给你新机会?这不等于自毁前程吗?
而事实的真相是:你只是与领导要求的能力有差距而已,还不是主要考核能力!这明显是拿你当签单失败的‘替罪羊’!
如果你现在不给自己洗白,以后谁还在乎你是不是被冤枉的呢!
所以,题主必须要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开除员工定义,你才能看出领导的险恶用心!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分析】请题主仔细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开除员工的标准是: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人!属于严重错误!公司不用赔偿!
可问题是:领导带题主参加的饭局,会涉及多大金额的合同呢?
如果是金额巨大,领导只让题主这样的小白陪重要客户,成功率能高吗?肯定会有问题呀!所以,签单失败本身就是领导工作安排有问题!造成经济损失也是领导负主要责任!这个重大过失的‘锅’根本轮不到题主背!
如果合同金额小,那也轮不到领导亲自作陪饭局吧!可见,领导很难给题主‘坐实’严重理由开除题主。
如果领导硬要说:题主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辞退。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司都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做为赔偿!
显然,领导想模糊掉第三十九、四十条的细节规定,只达到开除题主的目的,而不想赔偿!
因为涉及到公司拿钱,就不是领导一个人能做主的事了!这就需要层层审批,公司为了减少法律风险和最大限度不支付赔偿金,会仔细询问员工开除原因。
一看领导开除原因漏洞百出,不仅会批评他不会办事,还会让他自己想办法让员工主动离职!
所以,他不想被公司批评又想糊弄题主,于是制造出恐怖的开除气愤,让题主以为自己真到了被开除程度,稀里糊涂办理离职手续赶紧滚蛋!
【对策】领导的险恶用心已经昭然若揭,现在坚决不能让他如常所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部分)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题主可以采取如下行动:
1、领导想要开除你,必须给出你给公司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有效证明!
如果他只是口头说:“因为你不给客户敬酒,导致客户生气不签单……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你要负全责……”
这话等于没说,根本不用信他的!你反倒要求他在公司内公开给你道歉,还你清白!
2、领导如果可以证明你工作能力不行,而且必须是经过多次培训后仍然不胜任的证据!那就让公司赔偿一个月工资!
3、如果领导根本拿不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或四十条规定的证据,那就属于违法开除你,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合理赔偿。
“职入龙门”最后总结一下:
领导只是决定我们在某公司前程的部分因素,不是唯一主宰!所以,我们在任何时候都没必要惧怕他的任何无理要求!
我们有权利要求领导给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理解释!否则就要动用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另外,此次维权后题主与这家公司的‘缘分’也到头了!
如果想做不靠交际应酬‘吃饭’的销售,就请把自己打造成一位靠专业知识和细致服务征服客户的高级销售精英吧!
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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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职场喝酒这个经历,我真是领悟深刻。我大学毕业考取公务员,到一个乡里做行政秘书。当时乡镇接待任务很重的,基本上每个星期都有各个单位下来检查布置各项工作。
做为政府秘书的我自然是要作陪,我也喝,但是从来不多,因为我是秘书,要做服务工作,比如签单,来检查领导有什么需要,要安排好,所以也不会有人要求我喝多少,意思一下即可。
有次晚上10点了领导还叫出去陪,因为来得单位有女性领导,晚上应酬活动要有个女性陪同较好。
不过总得来说行政部门喝酒,一般都不太会强迫,尤其是小员工,都是领导之间互喝的较多。
之后调回市里,反而没有太多需要喝酒的情况了。
从公务员单位出来后,到企业我也很少喝酒,也从没遇到被逼喝酒的情况。我觉得如果一个女的在企业被逼喝酒,这个是踩了我的底线,是不可能再继续在这种公司继续工作的。要靠女员工喝酒来发展业务,这种企业能做多大?有听过马云,任正非逼女员工喝酒的消息吗?
这种公司别说开除,我直接就不干了。
而且我觉得自己有能力,领导也不敢逼你喝酒。《欢乐颂》里的安迪你觉得会有人敢逼她喝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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