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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无证宅基地怎么办?
宅基地,确权,房屋农村无证宅基地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证房屋就是违法建筑吗?显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绝对的。实际上无证房屋是否违法也要视现实情况而定,不是所有的无证房都是违建,以下几类无证房屋就属于合法建筑,在征地拆迁中应该给予合理补偿。
这几种无证房应当合理补偿
1、符合当地建房政策的房屋
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当地可能统一没有发证,这样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拆迁时,应当合理补偿。
2、家里代代相传的祖宅
祖上留下来的老房子,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那么应当尊重历史事实,在拆迁时进行合理补偿。
3、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农村房屋
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建的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应当补偿。
4、2008年之前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根据我国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获得相关的证件证明,所以在2008年以前在宅基地建造的没有取得相关证件的房屋也依然是合法的。
判断无证房屋是否违法,记住这3个时间点
第一个时间节点,1982年公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这是首次提出了宅基地的面积规定,提出村民建房用地,由省级政府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等不同情况规定用地限额,县级政府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在此之前,没有法规条例对宅基地面积有过统一规定。因此,1982年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不管多大,只要之后没有扩大,都是合法的,并且要维持现状并按实际面积予以确权。
第二个时间节点,1987年1月实施《土地管理法》
根据该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是首次把宅基地面积规定上升到法的高度。
对于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实施期间,建设住房宅基地超面积的,经过地方政府依照国家政策处理后,可以维持现状并进行确权。
第三个时间节点,2008年1月颁布实施《城乡规划法》
该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翻建、重建、加建等行为的相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只有宅基地申请审批的相关要求,而没有建设住房上报审批的明确要求。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08年以前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不是合法,不能简单的以是不是取得规划许可证、有没有办理房产证来判定。
冠领提示面临拆迁的朋友:不是所有的无证房都是违建,因为历史遗留或地方管理原因造成证件缺少或手续不齐全,其责任不应当简单归属于建房者,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酌情考虑,进行合理补偿。如果征收方对这样的房屋一刀切的认定为违建,压低补偿或不予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不要因为征收方的片面之词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具体的您可以百度
我现在了解到的就是宅基地确权。后面发现可能要和楼房一样,每个人有规定的面积,超过面积的要交税的。
像您说的无证的宅基地我目前还不太了解。
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到当地国土局申报土地产权,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请求予以登记注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这个不应该在网上询求答案!中国每个地方政府都有彻和自身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所以每个地方的处理办法都会有所出入,只要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下!但是因为历史遗留造成的,大多是由个人申请,村集体出证明报乡镇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政府部门审批补办证件!最后您最好是到乡镇一级下政府主管部门咨询解决办法才是最终也是最好的办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找村长!
然后,一切行动听指挥,让怎么办就怎么办,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不过,有一点很重要,千万别叽叽歪歪,否则,你两面做得都不是人。到头来,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所以,依照条文,“头脑”清晰,不要避重就轻,要顺势而为,一步步往后走,否则,那就是一处乱坟岗子。
当然了,若你想旁若无人,或者自欺其人,那就随你愿,反正也累不着别人。但是,千万要警惕诸葛亮送给周瑜的一句话:
“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里的周郎……
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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