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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国营企业打工期间得了病,现在公司要辞退,该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合同在一家国营企业打工期间得了病,现在公司要辞退,该怎么办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首先要区分你患的是自身疾病还是职业病。如果是职业病,那你应该主管部门做职业病的诊断。一般是到当地的疾病控制中心。在得到职业病的诊断结论后,可以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以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一到四级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如果你身患的是自身疾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医疗期满之后,如果你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你进行培训,调换新的工作岗位。如果在新的岗位你还是不适应的,用人单位才能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你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分两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属于以上情况被辞退,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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