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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经常要求员工无偿加班,并且不加班就要交罚款,这合理么?
员工,劳动者,企业公司领导经常要求员工无偿加班,并且不加班就要交罚款,这合理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加班是员工自愿加班,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为了完成某个项目或生产计划会安排加班,员工没有特殊情况还是会接受加班,但是公司不能勉强员工加班。
如果你们公司存在强迫员工加班并不给予相应的加班费,这就属于压榨你们的劳动力你是可以拒绝加班的;再有加班必须要给予平日1.5倍加班费,假日2倍加班费,节日3倍加班费。如果没有则是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之前所有的加班费都可以追回补发给你。
但是如果这样就会导致在日后工作中你肯定在升职加薪上得不到重视,但是重在自己必须有能力,那对你来说就没什么可怕,但是强制加班你是可以拒绝的,必须是自愿!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又如何?你的血汗染红领导的乌纱。结果是你辞了工他升了职。如果你做了领导希望你下手留点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不合理,当然不合理!
首先这是与我国劳动法相违背,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要支付给加班员工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是工作日加班时薪是日薪的1.5倍,周末按照双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是三倍的薪资。即便如此,法律规定也不能超过32个小时的加班额度,更不能一周连续七天上班。
好吧我必须说,法律规定都是完美的叫人心潮澎湃的,落到实际执行上可能就没有那么美好了,但是只要基本按照规定来想来大家也是可以接受的。
不过作为老板,作为压榨劳动者的老板他们恨不得我们像机器一样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一周七天去工作,最好还不要钱,创造的剩余价值全部留给他自己挥霍,这就是资本家的本质吧。如果说还要因为不加班而罚款,这就是违法行为了,与劳动法相违背的条目请按照劳动法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领导经常要求员工无偿加班,并且不加班就要交罚款。”这种情况,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首先,可以确定安排员工加班是要按比例支付劳动报酬的,而不是无偿加班。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其次,安排加班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是企业随心所欲安排的!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最后,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却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企业是合同契约精神约束的雇佣关系,而不是行政执法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必须是直接的,可衡量的。曾经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个离职的员工造成压力,以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离职员工赔偿企业的巨额损失。什么损失?理由是这个员工负责的项目,因为他的离职,导致公司的项目没签定!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法院认为,员工离职企业应该有其他的人员来接替离职员工的工作;其次,用户选择的是企业,而不是业务员,合同没签订,不属于离职员工的主观原因。
那么,什么属于直接损失,可测量的损失呢?比如,员工正在用户现场工作,不经企业同意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用户的直接索赔。有的网友会问,员工原因出现废品,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可不可以对员工进行损失索赔?关键看企业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这方面有没有明确规定?
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出台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1998年的时候,已经被宣布废止了。所以说,企业本身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唯一可操作的,只能是企业自己制定的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的《规章制度》,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由此可以很清楚的明白,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全体员工或职代审议通过(有备案),否则,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是不符合程序,也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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