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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劳动者,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没有补偿?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不违约,没有什么赔偿之说。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只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赔付标准为N
也就是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规单位会有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全面平均月工资的n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不续签的有补偿,一年一个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不续签的有补偿,一年一个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2008年至今有多少年算多少n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不同情况有差别的补偿!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标准!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找你老板要,不给就去仲裁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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