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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依法按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职工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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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单位不依法按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职工应该如何维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按照《劳动法》规定,给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要有职工和用人单位承担。
但是,用人单位承担了给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义务,同时拥有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费用的权力。
如果用人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这是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不过劳动者还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在这个单位工作并发工资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者,不搞清楚劳务派遣单位,可能维权会非常麻烦。
法律既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不遵守的话,肯定不会一点惩罚措施没有。
首先,保险费强制缴纳。劳动监察或者社保征收部门,可以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下达行政处理指令书,然后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社保部门可以调查企业银行账户,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钱,社保部门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相当于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资产。
第二,缴纳滞纳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欠缴社会保险费之日起加征5/10000的滞纳金,相应的利率相当于每年18.25%。
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超过期限仍然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处于欠缴社会保险费的1~3倍罚款。
第三,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劳动者就受不到社会保险的保障,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申请主动离职,然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还是应当按规定补缴社保,企业缴纳社保之后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失业金待遇。
因此,不给职工缴纳社保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尤其是医疗、工伤方面的待遇,职工应当收集好证据之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征收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另外一个比较好的消息就是国家正在推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向税务机关移交。未来随着国家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一旦打通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的通道,企业要想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非常难的。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2018一2019年先后两次通过法律的手段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履职的方式拿到公司欠缴社会保险20余万。
第一次是公司未依法按我的工资总额作为缴纳我应缴社会保险基数的追缴。
第二次是公司未依法支付我的加班工资、年假工资、奖金得到法院支持,判决书生效后工资部分作为缴纳我应缴社会保险基数的追缴。
我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供大家参考!
一、以EMS邮寄方式向具有社保保险征缴行政职能的区县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寄送追缴社会保险投诉信,投诉信包括投诉信、被投诉人基本信息,投诉请求,事实及理由,请求追缴机构名称,投诉人鉴字按指纹,日期,附件(含身份,工资等信息)。
特别提醒一式两份,盖骑缝章手印,保留一份,保存好邮寄单及留存的投诉信。
二、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征缴机构无回应,一个月左右再向征缴机构发一封催告函,请求依法追缴。如果征缴机构回应,还是请他依法征缴,对方给你打感情牌忽悠你,你要忽视。
三、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征缴机构仍无回应,五十天左右最后向征缴机构发一封催告函,提醒60天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期限。即使征缴机构回函,回函内容体现依法稽查,也要发函催告提醒。
四、超过60天征缴机构仍未稽查或未完成追缴,果断向征缴机构所在地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举证倒置,举证责任主要在行政机关。
五、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如果征缴机构函告确认应违法事实计算出应追缴金额拿出限缴期限,可以撤诉。也可在完成追缴后再撤诉。
注:细节问题,可私信沟通,知无不言,同是天涯沦落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怪自已读书不努力吧,自已不在编。能怨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多单位根本就没有给交社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维权一个字(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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