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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交房多年后开发商要卖地上车位,小区业主不同意, 你怎么看?
车位,业主,开发商鹤壁:交房多年后开发商要卖地上车位,小区业主不同意,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地上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也在公摊面积范围之内!是不允许买卖的,这是一般的商品性质的住宅小区!至于别墅型的产品地下车库和地上车位应该是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了的!可以去查看以下自己的购买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买房的时候,房面积有两部分组成:公摊+套内面积。套内面积就是我们房屋内实际居住的面积。而公摊是指公共面积。目前市面上来说,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一般不属于公摊面积,但是小区地面范围如果不属于城市道路都的话,基本都属于公摊面积,不属于公摊的话,他人使用无论如何都会侵犯到业主的权益。对于公摊面积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由业主用于公共建设或者公共使用,任何个人或者开发商无权处分或者占有。上述提到的问题,首先可以去房管部门和开发商哪里去查询车位是否属于公摊范围。如果属于,开发商出卖车位,属于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业主可以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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