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想换掉容易吗?
物业,开发商,业主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想换掉容易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想换掉容易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强烈要求支持取消物业,物业将来是天下大乱的导火索。因为物业这个好吃懒做的行业已经渗透涉及到了千家万户的家庭,业主们是在花钱买罪受,买个仇恨在身上。取消物业就不会有那么多矛盾与仇恨和伤害,现在的人们都素质比以前八九十年代的素质高,邻里之间都是来自四面八方在这里安居乐业基本都会自觉的相处好,每个小区吵架纠纷都是在和物业吵架甚至升级到打架,和邻居发生矛盾的太少太少了,所以物业才是一个小区不得安宁产生矛盾的最大导火索,物业在伤害着千千万万人民的心,建议政府取消物业势在必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比较困难一些,但也不是绝对做不到!
再大的开发商也是企业。在政府面前,在法律面没有特殊性。
只要小区业主们团结齐心,尽快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就能决定前期物业公司的去留,包括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法律上没有例外的。
前期物业公司,即便是开发商的子公司,那也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营的企业。照样受《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约束。
如果心存胆怯,未战先败,那就只配做奴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只要是依法、依规就没有什么不可以。
开发商自己的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通常是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管理的。
我国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商在售楼之前必须通过市场机制选聘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向属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自己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开发商通常会选聘自己的物业企业。例如:碧桂园、恒大、万科、雅居乐等房地产企业所开发的楼盘都是由自己属下的物业企业管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
在仍然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小区里,业主要更换物业企业首先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具体做法如下:
1、小区业主入住面积占总建筑面积超过一半,或首位入住的业主居住满两年。只要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向属地镇、街道办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
2、在镇、街道办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规约》这两份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重要文件。
3、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是否解聘原物业服务企业。
因此,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不是一件难的事,但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决定,只要经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2的,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就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什么换物业不容易?难道物业后台强大,业主撼动不了!!!业主不需要管家,业主真正需要的是服务员。全国的物业公司应该全部更名小区服务公司。定位不准,地动山摇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相当困难,这几乎是在“与虎谋皮”,谁甘心自己开发的小区的管理权被抢走呢?
理论上说,要换掉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公司,首先要成立业主大会,选出业委会;
再经双过半(业主人数、面积)业主决议通过,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并与之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由此,开发商与前期物业之间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实践中看,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的过程中,会遭遇来自开发商及前期物业的种种阻扰:
他们或者拒不报送成立大会的所需的种种资料与文件,拒不配合提供各类场地,或者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否定大会的各种表决程序的合法性,再或者破坏选举现场、撕毁各类选举公告、威胁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等等,这些手段往往令业委会的选举受到严重干扰,举步维艰。
再加上业主内部人心不齐,缺乏组织,信心不足;而相关行政部门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又会雪上加霜,整个大会的组织进程往往刚起步就陷入困境。
因此,除非那些规模较小、公共收益无利可图的小区,开发商为了甩掉包袱而主动退出;
对于业主来说,想通过自身努力换掉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难于登天。
上一篇:鱼缸加土霉素后,个别鱼身体出现白点?是鱼身体问题,还是药物粘在鱼身上了?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