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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在试用期怀孕的,是否会被辞退?
员工,公司,用人单位女员工在试用期怀孕的,是否会被辞退?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做你身边的HR,讲明白劳动法律法规那点事儿】
对于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法律上确实是有一定保护规定的,但并不是因为处于三期就进了保险箱,也要根据解除的理由来判断。
试用期内想解除只有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一条(一)(二)款情形才可以。
合同期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四十一条为由解除。
以上两条综合起来有一个交集,能得出结论:当三期女职工在试用期同时又出现了四十一条(一)(二)款的患病或不胜任的情况,那么就不能以这两条为理由解除了。
建议利用好试用期赋予企业的权利,在试用期内尽量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解除。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录用条件一定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不是企业单边的认为不符合就可以解除。
当然如果出现了严重违纪的情况,那么不论是否怀孕,都可以依据公司规定及管理流程辞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依据劳动法有保护妇女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对于大多数企业及大多数怀孕的女员工来说,你是不能辞退的。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就是你不能以员工怀孕而辞退怀孕员工,否则只要劳动仲裁,必输。
但是是不是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员工?为什么我上面说的有大部分呢?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怀孕员工?
我上面说的大部分,意思是大部分的企业,其内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都不会过于精细或者完善,而大部分的怀孕员工,也基本都会很老实,不会借怀孕生事。
但是有例外。
1、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怀孕的,可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用赔偿。
2、严重违法公司制度达到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比如旷工、失职、营私舞弊,借着怀孕不正常工作,去兼职赚外快而影响公司工作等等。当然前提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关键的是合法程序问题,这里不展开,这也是我说的大部分企业体系不完善的地方,合法性依据很多企业无法提供),这个考验的是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完善,相关流程、程序是否完备,日常的监管工作是否到位。大部分怀孕女员工都会更加谨慎,一般不会犯严重错误。所以这也是我上文说大部分的意思。
3、如果怀孕员工被证明当初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采取了欺诈手段、提供虚假材料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学历造假、经历造假等等,且有证据证明。
4、最后一种情况就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怀孕女员工。
所以,怀孕,并不是一个护身符,你想如何就如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劳动法是不能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不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是比较罕见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同时也明确的规定了员工在怀孕期、生产期、哺乳期是不能辞退的。看起来二者都有明确的规定,之间存在着矛盾,但实际上应该有一个先后之分。只要不是因为怀孕,而是因为不胜任工作岗位,或者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甚至违法犯罪,辞退是被允许的。即便是在三期以内的员工,公司想要辞退,只要是相互协商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且给予了合理合法的补偿,仍然是可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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