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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王安石改革?
王安石,神宗,北宋如何评价王安石改革?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背景,王朝积弊,国力日渐衰微
环顾北宋疆土周围,强敌环伺,边衅不断,仗打不赢,国库空虚,民心浮动。民脂民膏养育的却是一群规模日渐庞大的既打不了仗且又无所作为的喂不饱的吸血鬼。王朝表面再怎么繁华强盛,但统治者心里明白自己的钱袋子里还有几个大子儿。无论是皇上还是有职业操守的臣子们都已经看到了大宋的虚弱。值此之际,变法已成为朝野上下一致的共识。但究竟谁的政策能扭转乾坤呢?神宗否决了满嘴只有理论的司马光,让已经能拿得出实际方案的王安石来主刀为大宋进行一次手术。
二,既为新政,目标明确,面面俱到
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等等一系列政策将大宋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考虑在内。皇帝背后的极力推崇加上荆公大刀阔斧的破旧立新。虽然阻力不小,但新政还是在强大的原动力下得以大面积的推广实行。各级官吏层层贯彻,使得大宋百业重新注入了活力。减负后的农民投入更多的精力去耕种,几年之间的耕耘。让大宋税收开始增加,国民经济这块蛋糕也在做的更大。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在一定程度上让大宋看到了重新伟大的迹象。而正是这几年间积累的钱粮让大宋在外交和国内基础设施建设上有了底气,不至于捉襟见肘。
三,变法用力过猛,当局摇摆,终至功亏一篑。
王安石变法没有输在朝堂之上七嘴八舌的反对,而是输在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手里。仅凭青苗法一项就让这个出发点完全好的政策成了怨声载道的荒政。贷款全凭百姓家里的实际需求,需要的就去贷,不需要的就不贷,但基层执法人员一是为了完成业绩,二是为了中饱私囊,无论是谁,无论什么家庭都必须贷款。强行摊派导致民怨沸腾,也成了朝堂之上被攻讦的理由。至此,一项新政有误,其他的也有各式各样的问题,但王安石或者说朝廷并未能拿出有效的遏制办法,再加上皇权更迭,源动力的摇晃不定,难使变法完成。几场天灾后,农民贷款不仅没有还上,田里颗粒无收,卖地成了必然的选择,随之而来的就是兼并。新政成了罪政,司马光上台后,直接拿新政开刀,数年之内几被革除。这应该是王安石没有料到的。
综上所述,王安石变法让大宋有了中兴的迹象,让积弊甚多的大宋有了一个自我觉醒自我救治的过程,也让大宋沉沦的步伐减慢了一些。但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的解决,让变法不能走的更远,也留下了万世的遗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王安石变法是历史上一次有名的变法,期间王安石两次罢相,但矢志改革的决心不变。虽然王安石变法最终以失败告终,但他变法的许多内容,却改头换面之后,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下来。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宋神宗继位后,冗官、冗兵、冗费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北宋政府。北宋经过了百余年的发展,原先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内弊端重重、财政亏空;对外战事无力,往往以割地赔款换得苟安。宋神宗登基之后,想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现状,以实现富国强兵。在这种背景下,早就听闻王安石大名的宋神宗,开始启用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
王安石变法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等方面,因为其中许多触碰到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所以反对的声音很大。对此,王安石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进行反击,变法在艰难的环境下展开。
第一,均输法。除了正常田赋之外,北宋农民还需要进贡当地所产的各种丝、绸、金、银等物资,运到当时的都城开封。而且标准一旦制定之后,轻易不改。一旦遇到灾荒年月,农民只得出高价购买,以完成任务。均输法实施以后,政府根据需要物品的预算,采取就近、就便宜的原则购买,这样就极大地减轻了进贡地区农民的负担。但同时也触碰了大商人的利益,使得他们无法囤积居奇,损失了大赚的机会。
第二,青苗法。主要是对常平仓法进行了改革,因此亦称常平新法。在各地设置常平仓,丰年购进粮食,荒年以较低的价格卖出去,以实现粮食价格的稳定而惠利于人民。常平仓中有粮、有钱,如果遇到农民缺少粮食或者金钱的时候,也可以贷款给农民,等到地里的粮食丰收后,再对官府还款。这样既能保持常平仓里粮食时时更新,也能使农民以极低的利息贷款,从而避免高利贷的压榨。遇到灾荒年月,还能推迟还款期限。
第三,农田水利法。开垦荒田,兴修水利,其原则是谁收益谁出工、出钱。如果资金不足,可以向官府贷款。再不足,由政府出面让富户贷款,到时官府帮忙催收。这样一来,许多水利得到兴修,大大提高了各地的粮食产量。
第四,免役法。在宋神宗之前,各地的民户是需要轮流到州、县甚至国都服役当差,这就使得农民不敢多种土地,避免到时因服徭役而家中没有足够劳力收割。现在官府改为收取金钱,农民上交一定的钱后,免除当差的徭役。官府拿到这笔钱后,自己招募人员服役。这样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激发了他们生产的热情。
第五,保甲法。每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由当地的富户负责。到了夜晚,轮流值班以防盗贼。给巡夜人员也配备一些不犯禁的武器,以提高他们的战斗力。再者,如果有三名以上的盗贼在保内停留三日以上,同保之内的人不论知情不知情,都要受连坐。虽然这有加强皇权的因素,但同时也维护了治安,省下了大量的军费,使民壮得到一定军事训练,储备了国防力量。
第六,市易法。设立市易务,任用通晓商贸的官员。让他们在物价低得不正常的时候,收购该产品,减少商人的损失。在物价高得不正常的时候,卖出该产品,而不增加农民的负担。这样就起到政府调节物价的作用,稳定了市场交易,同时也让官府获得了一定的利润。
第七,方田均税法。随着土地的兼并,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但是土地在兼并的时候,田赋仍旧被留给了原来的农民。这就导致,许多农民无地而需要承担大量赋税,许多大地主拥有大量田产却不需要纳税,田赋不均。许多无地农民为了躲避赋税,纷纷逃亡。这对国家的税收和安定来说,都是不利的。这项变法就是重新核定田地归属,根据田地的多寡来确定田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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