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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规定取消公摊面积,那新房未交付的能退回公摊面积的费用吗?
面积,公摊,套内国家新规定取消公摊面积,那新房未交付的能退回公摊面积的费用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央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丁飞 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的一句“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发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首先这次是几个部门发布的是征求意见稿就是说明还没有定性,还有注意有一条;应以套内面积计算是~应以~而不是必须按套内面积计算,这样就是意见稿就是全部通过这个政策也没有强制性执行起来我认为效果不会太好,关于会不会退公摊面积的钱这个问题综合上述我感觉问的有点早在一个他们就是不退那也是应该的因为你是在政策出台之前买的就不应该要求退,如果出现房闹我估计国家在出台强制政策之前肯定会有相应对的办法,房地产现在拖累经济太厉害房地产改革又迫在眉睫假如不能制止房闹的话不能让房地产回归理性那么对经济将是致命的打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新规只是讨论稿,还没有正式实施。正式实施后,才能按新规执行。在新视生效前,还得按现行规定收取。已收取的不可能退还。不过你也不会吃多少亏,同样的房子,算没算分摊面积,整房的价格应该不会有大的差价。新规没算分摊面积,但分摊面积的造价已加在实用面积里,买单的还是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说清水,就说精装吧,政策实施时,只要还有半年以上才交房的,都应该实行,为啥呢,留半年的时间给开发商做准备,后面还关系到办证缴税的因素,政府部门也好调整时间,不然以政策公布后的再实施,我估计全国各地又要游行哦,很正常,离现在还有一年半到两年才交房就应该实施的这个政策,先不说大部分站在开发商角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015年四川统一全省最新合同,结果实施下来,所有合同还不是改得差不多了,开发商履行违约责任基本没有,打擦边球随处可见)相信补充协议是任何楼盘都签定了的,开发商规避责任的重要工具,而购房者来说,这些是开发商喊你必须签定的东西,不然不退房,不备案,不办证!内容是什么,可以说99%的购房者是什么都不知道!而且精装房,大家都清楚,现在精装房交房了才看到,说的6000的精装,能装2500都不错了,说的3000的精装,能装1000不得了,这本身就是一种欺骗销售,再者用的材料,你们去看了嘛,基本都是套牌,这些东西相关部门是不是督察呢,发现问题是不是应该重处开发商呢?比如说扣除其年销售产值的5%或者再高一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得退呀。公摊面积少则几十万多则上千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等等看吧,现在说什么的都有,我也是年前刚签的合同,房子要21年交钥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但是老百姓分摊的公摊费用要拿的明明白白,不能这样稀里糊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取消公摊#我个人的看法:我若是开发商,你现在100万买了100平米的房子,即使减去30平米的公摊面积,100平米的房子总售价还是100万不变……是否取消公摊面积,对于消费者来讲,结果,都是一个样。无论有什么文件、政策,那么,有一个原则是永远不可改变的,开发商必须挣钱、不能赔。房价大涨就得不偿失了。更让人担心的是,取消公摊导致公共空间的大幅缩小——电梯间变小、楼梯变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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