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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现在在工伤期间,合同期满了会怎么样?
工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公司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现在在工伤期间,合同期满了会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与公司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现在在工伤期间,合同期满了会怎么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停工留薪期内,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前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鉴定结论做出后合同到期的,要看伤残等级,1-6级的单位不能以此终止劳动合同,7-10级的可以,但劳动者除伤残补助金外还有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单位也可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合同,否则可能要给经济补偿甚至赔偿金。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规定过错的,单位可以解除无补偿。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面可能有个歧义,那就是并不是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必须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同意。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同意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上第1次就业也可以签订,只要双方同意。
视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拖延一年以上的,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
正常来讲,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不过,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应发工资。
关于工伤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待遇
对于处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自动延续到停工留薪期结束。用人单位还要按正常出勤给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
如果已经工伤治疗完毕,工伤鉴定结果已经出来。那么劳动者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等待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职工仍然可以享受两部分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给予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标准是由各省市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山东省分别是4个月和8个月的解除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另外,还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失业保险每缴费满一年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
所以,如果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工伤职工会享受这4部分待遇。
第一,失业金(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同时给代交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发放);第三,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第四,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承担,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续签合同就是了。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工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当然,如果钱给的够多,您同意了,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总之一句话,续不续签,您说了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劳动法规定病假期间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工伤治疗期一样。
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自然到期,合同期顺延至病假结束,然后再谈续签与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在工伤结果出来之前,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
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
1-4级单位是不能和伤者解除劳动关系的;5-6级的话,只能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7-10级则是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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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体存在签定第三次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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