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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再续约,能获得赔偿吗?
劳动合同,劳动者,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再续约,能获得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应当没有补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到期不续约双方的权力和义务都消失了,他赔偿你什么?你是讹人综合征又发作了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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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看谁先提出不想续签。主要分两方面来看,一个是你不想续签的话是没有补偿的,另外一个是企业不想续签的话,是有补偿的。
如果是你先提出不续签,那是没有补偿的
这种情况下,你是属于主动辞职的,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并且,你还得做好各项工作交接,不要直接撂摊子走人。
当然,这种情况下,该给的工资一份都不能少的,而且所有的报销费用也是不能少的。要是碰到企业不放人,或是拖欠工资的情况。你可以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书,等30天后不管企业是否同意你走,你都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企业因为这样扣你工资,你是可以收集好证件后,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如果是企业不续签,那必须给你补偿
这种情况下,属于企业不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可以不续签的,但是必须要给予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或者经劳动者征询续签意见时表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老茶身边有这样的案例,一个朋友跟企业签的三年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不想跟他续签,还让他写一份辞职申请书。这让他无法理解,不知道背后的有什么猫腻。
这种就是典型的坑员工的计量,让你写辞职申请书,目的就是把这件事做成是员工主动辞职的。这样企业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了,碰到这样情况的员工,要懂得用合法权益保护自己。
那么,补偿金该怎么计算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了,企业不跟员工续签,给予员工的补偿金标准是,员工在该企业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举个例子,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了,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3年,这个时候企业如果不跟你续签的话,就需要在给你的工资基础上,额外的补偿你3个月的工资。
换句话说就是,工作时间越长,企业要补偿的月份工资也就越多。但是,每个月的补偿金标注,不能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出现纠纷,要懂得收集证据,正常上班考勤,防止被企业抓到把柄
如果,出现了劳务纠纷,要懂得收集好证据,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这些证据包括工作证,工资条,转账记录等。
然后,正常上班正常考勤,不要被公司抓到把柄,但是不支付补偿金。
问题总结:碰到这种问题,得先想清楚是谁先提出来的,不同人提出来,结果是不一样的。如果是自己主动提出来的话,企业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要把拖欠的工资和报销费用都结清了。要是企业主动提出来的,那就必须要给予补偿的,补偿金标注按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所谓人走茶凉,能干的话就继续干下去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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