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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未与老板签合同,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追责?
工伤,劳动者,待遇劳动者未与老板签合同,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追责?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劳动者未与老板签合同,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追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问题中,有老板有两方面责任:
其一,是基于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事实建立起劳动关系的,而用人单位老板未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上的义务,其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十条。其赔偿责任是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二,是基于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个责任可能是工伤待遇,可能是非工伤的病假待遇(该待遇比较简单,就是你依据医院所开具的病假条,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待遇)。工伤待遇的其适用前提是在上下班路上发生发生的非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由于你未表述清楚该起事故的具体情况,我无法做出准确判决。姑且认为符合条件且有相关证据证明,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就该交通事故的受伤损失(实践中,医药费除外)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者未与老板签合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追责?
法议网为您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合同都是允许的,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待遇你就可以享受;
问题是你出车祸的情况尚不清楚,如符合工伤条件,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不符合工伤,你有权享受非工伤待遇。
如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劳动关系有争议,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确认,以上回答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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