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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举报者被处罚还被公司解雇,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还会管吗?
深圳,举报者,自己的虐童案举报者被处罚还被公司解雇,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还会管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1月3日上午11点,“深圳虐童”事件的举报者及视频发布者王某礼被其所在的家政服务公司通知解决,至此王某礼不仅在这次“深圳虐童”事件中被行政处罚,又遭遇了公司解雇失业的局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这个问题很简单,一个有道德,有良知,有爱心的人都会管。所以我义不容辞的,毫不犹豫的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是现在的社会风气。好人不好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会的,我这人心软,遇到大人打孩子心里就难受。老是想上去拉一拉。生怕孩子被打坏了。不知打孩子的大人有何感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会的。可能用其它方法,但收效就不一定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是处罚那就别讲情面,该怎么搞就怎么搞,搞他个天翻地覆,要是说解雇那看你干了多长时间,要是时间长,劳动法是要补偿的,既然举报了,那就别怕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能会被处罚解雇的!会!一定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视频曝光后,深圳警方先于虐童家长处罚举报者欠妥。如果女孩家长认为,曝光者侵犯个人隐私,可以向警方报案处理。深圳警方不仅越过女孩家长处罚举报者,而且不能一分为二来处理此案,就是该罚的罚,该肯定的公开肯定。举报者获取视频后,良心发现,功大于过。但深圳警方没有估计处罚举报者带来的社会影响,以及社会舆论导向。显得冷血。传递出这样的信息:举报违法事件要慎重!可以说,深圳警方对待举报者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举报者供职的家政公司的决定。从社会反响看,深圳警方秉公执法,对举报者的处罚结果,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相对于禽兽父母犯下的罪行,公众更倾向于同情小女孩和举办者。
第二,举报者供职的家政公司解聘合同欠妥。家政公司担心公司有污点,进而影响业务,以及考虑到此人留在公司,会给公司及管理层个人信息泄露带来安全风险,而找其他理由解除合同。举报者透露,合同并没有明确条文,解除合同,属于其他未尽事宜。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和雇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申诉。
第三,举报者怎么面对?出路在哪?换作是本人,与其花时间和精力申诉,不如好好生活,做好自己的事。并不是没有血性、并非怕惹事、并非无脾气。而是因为:1.既然做出曝光虐童视频决定,早有心里准备,无论发生何事都要去担当。2.一个普通群众,面对一个强大的对手(国家机关、公司),即便胜算但难度大,时间长,耗费精力。赢了官司,失去了人生宝贵的时间和幸福。3.人生几十年,上天对每一个都是平等的。无论好人,还是坏人。自己具备一定生存能力,应该好好发挥社会价值,让自己过得更好、更开心。4.自己的做法是好是坏,人在做、天在看,人间自有定论。别人的评论,坦然面对,自己感觉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对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是为利益拍摄举报,我认为拍照的把他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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