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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期,但是仍然在职3个月,被单位强制辞退,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者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期,但是仍然在职3个月,被单位强制辞退,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注意收集有关证据
题主要收集劳动合同、辞退的通知、工作时间证明、工资表等支持自身主张的证据
总结语:建议题主协商为主,实在不能达成你的要求的,综合考虑时间、费用支出、精力付出能各项因素后再行决定是否通过诉讼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1.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职的,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每个月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单位可以辞退,但是要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为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半年补偿半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了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谢谢,更多法律咨询,欢迎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你这三个月已经签了劳动合同,然后单位强制解除了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你前12个月的平均税前工资,乘以你的工作年限。这个工作年限零头计算方法,不满1年按1算,不满半年按0.5算。
第二种情况是,这三个月中间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在这3个月期间支付双倍的工资,而且要求公司提供经济补偿金,标准和上面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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