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女子先兆流产微信请假,上司同意后又开除,公司被判赔偿22万,对此你怎么看?
女士,公司,企业女子先兆流产微信请假,上司同意后又开除,公司被判赔偿22万,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现如今有一部分企业总是设置一些所谓模糊的规定,目的便是有意的保护自己而全然不顾及员工合法利益,可想而知这类企业文化是有多么无知短视和无情无义。
黄女士的胜诉正是打了这些无良企业的脸,某些企业家总是自傲于为社会提供了就业岗位,为劳工生活提供了保障,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属实恶心,殊不知企业的利益也是靠员工奋斗而来的。良好的企业文化应该存在有:员工与企业之间是互惠互利的关系,而非纯粹的上下级压迫关系。
二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只因为短暂的无法为企业提供“价值”就被抛弃,这类企业不败诉谁败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理所当然。但是只这个案子只是个案,很多人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很难确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人民群众需要加强法律意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女子先兆流产微信请假,竟然遭到公司开除,这个公司必须赔偿22万
广州黄小姐,由于遭到了公司的无理开除,状告公司,最终得到了22万的赔偿费用。此事一时热议起来,很多网友纷纷都指责这家公司的管理问题,并且都说活该!
事件回放
黄小姐,本例是广州一个汽车公司的职员,重点她主要做的就是劳动人事工作。
当天她怀孕后不久医生说她可能会先兆性流产,医生让她休养一个星期,她自己也非常害怕对胎儿不利,就用微信向领导请假一周,她的上司收到黄女士的申请,同意并且建议黄女士病假改为年假。
但是时间过去一周,黄女士还有没恢复,她再次向领导陈某表示继续请假,并让他转告刘经理,陈某答应后。黄女士反而收到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主要说他违反公司请假规定,并且说他旷工多日为由辞退了黄女士。
黄女士不服打官司
黄女士肯定不服气,她请过假,领导同意按休年假处理,自己并没有旷工,如果公司这样终止劳动合同,存在这很明显违规行为,于是她申请了劳动仲裁。
最后她胜诉:公司需给黄女士共计22万余元赔偿
为什么公司敢于这样做
其实很多公司,就是欺负员工对法律知识的不足,和由于是弱势群体,没办法跟公司斗的想法,随意对公司员工进行处理,并且还觉得自己十分的有道理,但是很多公司忽视了,员工也是企业的一份子,同时现在国家更是对企业无故开除员工是会进行惩罚的,所以哪里还存在过去的管理思维最好企业是要抛弃。
笔者就在很久以前两个公司,都碰上过这种情况,企业对于员工的无故处理后,员工进行了一系列的劳动仲裁,法庭,最后都是员工赢得了赔偿,当然我也不懂里面赔偿的计算方法,但是赔偿的金额确实让企业不敢再这样搞下去。还不如乖乖给几个月工资让她辞退的好,
并且现在很多企业在裁员上,也是想了很多点子出来,例如降工资,或者调岗,又或者对你进行评分,还有就是不断给很多工作你完成,这些都是企业都存在的毛病,但是这种企业最后的发展其实可以知道,一个连员工的不重视的企业,肯定走不远,所以企业应该在思路上是怎么赚到更多的钱去养活员工,而不是靠裁员过日子。
对于此事,你说说你的亲身经历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是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了。至于赔偿金额也在劳动法内有具体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罗女士有流产的先兆,办了请假手续,这是按照劳动法的合同规定去做的,所以说罗女士做的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作为其企业的负责人,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背离了劳动法合同,对于怀孕女性的,特殊照顾的有关政策,企业对罗女士做出开除的决定,肯定是错误的,是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也是不人道的,所以受到处罚也就不奇怪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怀孕期间,身体不适发微信请假,上司已回复同意,却遭解雇。这样的企业明显是坏良心的企业,这样的老板绝对是“为富不仁”。
先来看看是什么情况,罗女士原是广州某汽车运输公司的员工,主要负责劳动人事工作。她怀孕被诊断为先兆流产,医生出具医嘱让其休养一周,因担心随意走动对胎儿不利,罗女士就通过微信把诊断证明书发给了直属上司刘经理,并在微信上向其申请请假一周。
上一篇:快四十的男人,总是被颜值低,或者年龄大的女人欣赏,什么原因?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