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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疫情,企业疫情期间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由于留言数量太多,本人知乎不是全天在线状态,不能及时回复。有想咨询的可先私信
先上相关规定根据 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三、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四)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五)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六)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依据上诉规定,我们可以得知,疫情期间工资还是要发的,不发工资是违法行为。对于目前的情况,国家的态度是最好协商处理,当然实际情况,我估计很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了,毕竟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两边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地位,很难达成有效协商。
那么接下来,让我们来理一下情况。
有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有没有工作证,考勤打卡记录之类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什么时候入职的,有没有过试用期?
自己是公司的核心员工还是边缘员工?
现在公司的态度如何,是已经撕破脸皮的状态还是有希望协商的状态?
在解决完上诉问题后,如果是有书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核心员工的情况下,那就还有的谈,如果是试用期的边缘员工,谈的希望会比较低。建议分别先准备好能确认劳动关系的材料,把国家现在的文件规定给你公司的领导看一下,表示想要协商的意愿。协商不成功,联系一下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一下你的情况,监察部门处理未果,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咨询劳动仲裁的流程,然后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是社会问题,每个企业都要按照这次疫情情况来做好自己工人安抚问题,工资照常发放是企业必须要执行的硬性要求,没有讨论的余地,只是说工资可以推迟或者复工后再发放,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目前有很多公司的上游客户都没有复工,可能存在货款没有及时打到公司,因为年底公司要发工资和年终奖,公司账户里没有余款也有可能,所以每个公司视自己情况而定!工资肯定要发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一、企业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合法吗?
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问题的相关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停工停产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30日):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2、停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标准支付工资,但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3、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待岗工资,由于各地区待岗工资支付标准不一,具体待岗工资以当地政策为准。
很多企业受疫情的影响可能都已经延迟了给职工发工资的时间,甚至有些企业到目前为止已经无法再继续运营下去。所以,疫情当下,想要稳定劳动关系,控制失业率,也确实是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为企业面临的压力也非常的大。这个是我的看法。感谢你的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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