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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了,以前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有何依据?
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公司法人变更了,以前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有何依据?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所谓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现行公司法,公司法人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任命。公司法人变更跟公司存续没有关系。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公司仍然存在。法人变更是一个正常的公司人员变动而已。对所有公司的继存法律关系没有影响。
劳动法也有明确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之前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感谢邀请!劳动合同仍然有效。法人是指公司,公司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均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不用担心哦,大家怎么看,欢迎点赞评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有效期都是有效的,你是跟这个公司签的,只要公司在都没问题,而法人变更了,新的法人要为公司负责的,他们也会考虑这点的,一般新法人谨慎一点,都会重新跟你签订合同的,这个公司法都有规定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虽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但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并没有变,你与公司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道你说的公司法人是什么意思?公司法人在民法中指的是组织,那么,组织改变了,合同的主体也变了,合同随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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