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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了赔偿金2n,还能申请恢复劳动关系吗?有何依据?
劳动者,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了赔偿金2n,还能申请恢复劳动关系吗?有何依据?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了赔偿金2n,还能申请恢复劳动关系吗?有何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这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第48条有具体规定,它的大意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时,劳动者是守约方,应惩罚违约方,也就是单位。劳动者可以做出以下两个选择之一:
一、同意解除,那么单位需要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赔偿。
二、不同意解除,希望恢复劳动合同关系,继续履行。
劳动者只能二选一,要么同意解除,获得赔偿,要么就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不能同时兼得,它们是互相矛盾的。
同时劳动者还需要注意:
一、如选择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应知道如何计算赔偿?
因为是按照经济补偿金来计算赔偿金的,所以应确定经济补偿金是多少,法律规定是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是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就是税前工资,或是扣社保个税等费用前的工资,单位案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龄计算,半年以内或不到半年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超过半年不到1年的或是1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如在单位工作了19.5年,就是19.5个月的工资。
二、如选择了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还应注意:
1、如劳动者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的,司法实践,应看是否有恢复的可能,如该岗位已经撤销,或是这个部门不存在,或是这个岗位已经安排其他的人员,实际恢复已经不可能了,法官也会判不能恢复,员工另行主张要求单位赔钱。
2、如争议起诉到法院,审理案件有一个期限,法官最终判决也有一个时间,那么在提出诉讼时,可以提出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损失,按照原来你的实际工资计算,这也会是一笔不少的钱。
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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