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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首付,如果房地产企业破产怎么办?
房屋,购房人,开发商付了首付,如果房地产企业破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现房按揭中,开发商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没有任何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与按揭买房不同,在分期付款购房的情形下,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根据破产申请受理时,购房人是否足额支付价款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对有这样不幸遭遇的人表达下同情,接下来进入正题。
付了首付,开发商破产的情况并不是个别的特殊案例,在大大小小的城市屡见不鲜。
开发商破产,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他已经不能再继续对你旅行交房的义务,会进行破产清偿的程序。这时执行破产程序的法院会通知,各个债权人拿着你的凭证去申报债务。法院通知债务申报一般会有个期限,申报期过了之后,会将开发商的所有资产委托银行或者拍卖行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按相应顺序进行清偿,一般清偿的顺序是先清偿破产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第二是房地产企业职工的欠薪和保险,第三是欠政府的税务,第四是欠银行的贷款,第五才轮到欠社会合作单位的各种广告费、工程款等等。
对于购房者,房地产企业并不欠你钱,他欠你房子,所以开发商破产清偿轮不到你。当然,他能拿去拍卖的资产里,已经卖掉的房子虽然没盖好,但已经不是他的了,他是不能拍卖的。所以购房者就是花了所有的钱,买了个半成品,只能认栽。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你们买的房子已经盖得差不多了,而且也卖得差不多了,很多情况下所有业主会集中起来,委托一家施工单位,大家重新凑凑钱把房子盖好。如果房子就没卖几套,或者还有很大的工程缺口,那就只有烂尾了。这时你还能做的,就是邀约其他业主一起,积极向政府反映,请政府进行债务重组,请其他开发商进来完成后续的工程建设,毕竟工程烂尾,居民蒙冤,政府也不会坐视不理。但能起到多大效果就真不好说了。
还有一点要特别提示,如果此时你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那么不管房地产企业这边情况如何,你都必须按时向银行归还按揭贷款,因为这是你和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如果你不还,你的个人征信等等都会受恶劣影响。最终银行可能会收回你那套未盖完的房子作为他的补偿,同时你上了银行的黑名单再也不能贷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一般是小发展商才出现,如果真的出现你也没有太多办法,只能在购买的时候优先选择大的发展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讨要你的首付款损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房子没建好,要回的可能性比较小,当然有人收购该公司的除外,如想维权,请律师维权要可靠很多。很多人不懂法,在维权时触犯了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有预售证就不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产属于不动产,采用登记公示主义原则,即根据主管部门登记事项确定其权利归属。由此,对于尚未建成的房产项目,虽然买受人已经签定了合同并办理了备案,但是其所有权并未转移至买受人,仍然属于开发商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该房产项目将被作为开发商的破产财产,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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