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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工作合同和文字说明能要到工资吗?
劳动合同,劳动者,公司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工作合同和文字说明能要到工资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要到工资,因为你有企业形成实质性的雇佣关系。
①公司与员工不签合同,已经涉嫌违法案,规定要支付双倍工资。
②工作牌,工作记录,打卡记录和相应的图片视频都可以做为工作材料。
①了解一点劳动法
在劳动法里有明文的规定,公司必须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假设不签署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当期员工二倍的工资,凭这一点公司已经违法。
②已形成工作关系
在公司打工,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毕竟已经形成,事实证明你已经是公司的员工。这就是实际上已形成劳动关系。
③梳理工作中材料
除了劳动合同这个正规的材料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可以证明工作的材料。如你的工作牌儿工衣。打卡记录,工作汇报材料及语音视频,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好说,看老板,老板说给给你了,不给也就不给你。[大笑][大笑][大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一定要保留一些证据,形成证据链的话就能帮我们要回血汗钱!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希望大家平时在工作生活中也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保留证据,尽可能保留能够证明自己付出劳动的证明,也要不断提高证据意识,为日后维权提前做好准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好把合同要过来,否则你的工资难保,即便有签到表也没太大用,如果对方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常现在国家的政策是保护务工人员的,上面说的问题我们可以提供确实上班的证明去劳务局投诉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合同文字说明的公司也并非保证工人工资。相反,并非侵吞工人工资。
当今一切活动都是此一时,彼一时。一切活动都不在预料之中,和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文字说明限定之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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