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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退休不到3年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合同合法吗?
劳动合同,劳动者,用人单位你好,离退休不到3年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合同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你好,离退休不到3年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合同合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合同到期了,那就存在双方互相选择的权利,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完全是合法的。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规定的是公司和劳动者达成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不能达成新的一致,合同就终止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但劳动合同终止,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大家都清楚了: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题主虽然临近三年就到了退休时间,被终止了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三年后享受退休待遇,只是这三年公司不再承担社保中公司该承担的那一部分而已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单位有权利双向选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要说三年,据了解现在普遍很多私企、劳务派遣、外包公司等,合同只签到退休前一个月,虽有劳动法规定补尝或赔偿之类的,但仲裁起来费时费力,为什么不出台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到退休日?让劳动者开开心心工作完最后一个月退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已经到了退休时间,肯定不会不合法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合同到期了,企业不想和你续签,法律上是允许的,因为是双向选择。如果是不固定期限合同,那么除非发生了违反约定,否则企业不能解雇你。但是从题干看,你说是合同到期,那应该是第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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