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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规定10日复工,之后要用周末补班,合理吗?
公司,员工,企业公司按规定10日复工,之后要用周末补班,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复工: 是指企业因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生产,造成的停工,现在排除客观原因后进行恢复到正常的生产状态
这次全国各地“一级响应”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倾国倾城防疫控制病毒,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予以企业视情况自行决定工作时间,是负责任的行为。任何企业及个人均应通力配合执行
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企业采用“延长上班时间(视为企业损失)”而要从员工身上找补回来的作法缺乏法律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点不合理,看国家政策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定节假日规定是初七上班,由于疫情,国家出于各方面考虑延长的休假时间要求各企业十日前不允许开工,好了问题来了,延长休假属不属于公休的范围属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其实在我看来国家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疫情的控制才延长休息时间的,这些天由于企业也是停产的,所以国家不太会要求企业也照样付给员工工资,也就是说国家不会出文件要求企业必须给付员工全额的工资,但是作为企业,是可以给予员工全额工资的,这样显得非常人性化,但是如果企业不给,也没有办法,就当请假了。上面你说的企业要求周末补班,这个不应该是强制的,应该是自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又怎样?平时没疫情的时候不都是这样弄得么?节假日轮到周一到周五之间。周六周末不都补回来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给三倍工资就合理,百年不遇的天灾给所有活在当下的个人,公司都完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公司不能为了弥补这损失而不顾员工的应得福利,另外劳动法早就有规定一周工作不得超过40个小时,而在中国市场生存的职场员工哪个完全享受过这种待遇,在那个平常的时期员工有谁敢提出特别的建议吗?也不就默默承受了吗?公司应得的利润谁得到的更多?当然这样说不太合适,但真的,企业员工永远得到的只是一小部分应得的,非常时期刚过就又开始压榨这合适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虽然不合理,但却是社会普遍现象,有时候不如强大自己,进一些正规公司,或者做一名好的自由职业者,才能摆脱这种不公正,让这样的公司滚蛋[机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大的方面讲,为了国家,为了这次疫情,付出一点也无所谓,从小的方面讲,公司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是合理的,但如果公司愿意利用加班后的利润拿出捐给病感染者,我个人觉得是应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本次延长的假期,属于国家额外增加的假期,与带薪年休假性质并不相同,用人单位在未作事先安排的情况下不得单方对员工的带薪年休假进行抵充,亦不能按照其他假期如事假进行处理。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员工在家休息,或者在家办公,也可以协商安排年休假。
延迟复工,企业可以同时安排在家办公和年休假么?
不可以。年休假是指职工连续工作一定年限后,依法享有除法定节假日、周休日之外带薪休息的时间,是属于个人假期。因此,如果单位用了年假,那就不能让员工在家办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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