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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在有些公司招工不直招,而是要通过各种劳务派遣的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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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务派遣被很多职工诟病已久了。明明是好好的一个单位,但自己却不是这个单位的职工,属于第三方的派遣员工。工资待遇也往往比这个单位的正式职工低的多,人为形成了疏离感。尽管职工对劳务派遣感觉不好。但为什么很多用人单位却仍然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呢?
职工确实发现了劳务派遣的缺点,但是劳务派遣有其固定的优势不可替代。
第一,单位管理模式简化。
这一点永远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最直接原因。让专业的更专业,用人单位潜心研究经营,这肯定是是最流行的方式。
很多人发现了,一些好单位在找用职工的时候,都是委托一些劳务派遣公司来招。用人单位只需要提供招用职工的基本条件,不需要再考虑其他问题,只需要在面试的时候,参与一下即可。剩下的自然由劳务派遣公司做好。
不管是工资、保险、公积金,只要你提出你的预算,劳务派遣公司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的情况给你设置出一个合适的方案。当然,劳务派遣公司也是要挣钱的,所以很容易站到职工的对立面。
很多社会的发展方向都跟这种方式不谋而合。比如海尔小团体——自主经营体模式,相当于大海尔既是一个主营业务管理公司,又是一个劳务派遣公司而已。这些自主经营体不可能设立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管理的。还有代理记账对于一些初创公司来说越来越流行,对于小公司处理会计事务是非常简单易操作的,毕竟小公司专门找一个会计处理,一年几万元的账还不够用不来成本的。
像谷歌、苹果等公司也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职工。据《纽约时报》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谷歌的非正式员工数量已超出全职员工。截至 2019 年 3 月,谷歌在全球拥有 10.2 万名正式员工,而非正式员工的数量为 12.1 万人。
第二,形成人为的等级,提升工作竞争力。
等级观念,说实话确实已经深刻到所有人的骨子中。劳务派遣用工只能算是单位的临时工,各项工资待遇都不如正式职工。一些公司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奖励,就是将其转化为正式职工。这算是人职业发展的一种方式。
有一些公司看来,《劳动法》规定的最长六个月的试用期,并不够考验职工的本性,因此可能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延长这一“试用期”。
第三,规避一些法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行为,确实能够切割一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比如我们常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时的经济补偿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职工非因病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困难补助等等各种劳动保障待遇。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讲,只要将劳务派遣人员再安排到新的单位,就可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待遇。
所以说,劳务派遣这种方式确实未来会越来越流行。
劳务派遣有法律规范
但是无论什么情况,国家规定劳务派遣是不可以滥用的。这是国家对职工的法律保障。国家2014年3月1日实施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行为作出了规范。
首先,国家明确用人单位只可以在三类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临时性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原工作职工因脱产学习、休产假等原因无法工作,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另外,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不可超过单位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公司跟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两年以上;职工的社会保险必须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职工缴纳;被退回的劳务派遣职工在无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工资待遇。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行为有多种优缺点,国家会努力在法律框架内保护劳务派遣职工的权益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的时候还真不行,必须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过度一下。
有必要搞清楚“劳务派遣”是干嘛的
1、哪些岗位的用工可以“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才能用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2、“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协议,用工单位不和“劳务派遣人员”直接签订协议
这里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是用劳务派遣单位人员的公司。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是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如果该名劳动者是从劳务公司派遣来的,那就不用。
3、劳务派遣公司的商业模式就是靠挣差价生存的
“劳务派遣公司”自己并没有业务,就是靠给用工单位派遣劳务人员,然后挣差价过日子的。
比如,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用5个人,每个人每月5000元。一种做法是用工单位直接把钱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可以给这些人员每人每月发4000元;另一种做法是,这些人员工资直接由用工单位发,用工单位再另外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费用。
有的用工单位,只能走劳务派遣的路子
法眼扫描有次在法院开庭的时候,与书记员聊天,书记员说自己就是从劳务公司派遣过来的。
其实法院因为编制的限制,有的时候不能直接招人,但由于案件太多,需要照聘临时人员,但这些人员又不能让财政发工资,就让这些临聘人员挂在劳务公司派遣过来,然后由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支付这些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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