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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房子倒了,房贷还有20年,怎么办?
房子,银行,房贷地震后房子倒了,房贷还有20年,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地震后房子倒了,房贷还有20年,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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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就目前的政策来说,还需要继续还款,有人可能会说,地震后房屋严重损坏,银行贷款也就因所应当不用还了,因为土地属于国有的,而房子属于私人财产,在国有土地上发生了私有财产损坏,应该由国家来赔偿。根据我国的《物权法》规定,因地震而毁损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为担保的抵押品,但《合同法》又规定好了按揭人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继续履行。
地震后可以分为几种情况,如果房屋全部倒塌不能继续居住,贷款者没有遇难,那么他还是要继续按揭偿还贷款,因为贷款者与银行的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如果地震中贷款者不幸遇难了,首先看是否有继承人,如果有的话将由继承人继续履行债务关系;最后一种情况就是贷款者遇难、没有继承人,这样的情况就要使用遗产来优先偿还。就目前来说,我国对于房屋的抗震设防烈度标准存在相关规定,一般都在6级到9级,不同区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地震等级没有达到当地标准,房子依然发生损坏,就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综上所述,发生地震房屋损坏,我们该还的房贷还是要继续还下去。
天灾人祸,世事无常,房屋倒塌了没关系,人在一切都有的,平安就是万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明确的讲:天灾无情,人有情,该还的,理论上法律上还是要还,但,会有许多其他方案,汶川地震就有这样的情况,处理方案显出了国家的关怀… 以汶川地震为例:地震过后,对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单位与个人,提出了不允许催收,不充许罚息,不做征信记录的要求!同时对于,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补偿之后,仍然不能偿还的债务,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根据“合同法”,自然灾害,房子没了,只要房贷借款人在,合同依然有效…仍然有义务偿还房贷本息…
房贷合同中,房子只是一种抵押物,它的损坏,灭失,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甚至银行,还可以要求提供,新的抵押担保!
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型的自然灾害面前,往往会,特殊的关照这一问题!天灾无情,人有情,按相关的规定,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理论上仍然有偿还的依据…但相关部门会统筹考虑,有可能会采取一些,特殊措施,对通过保险不能补偿或没有保险的…挂账核销…这也是社会和谐多赢之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烧柱香庆祝一下,妈的这得几级地震房子都倒了我还活着!再烧柱香拜拜祖坟转转运,妈的房子都没了老子还得继续还房贷…这他娘的都摊上这啥事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都知道,地震属于天灾,是人类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地震发生后,可能很多人都是刚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都还没拿到手。那么,如果在这个时候房子被震塌了,其后果就会由开发商承担,将购房人支付的房款或定金退还给购房人。而那些已经住上新房子了,或已经交了房的,这时候房子倒塌的后果,就要由购房者承担损失。另外由购房者承担的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人死了,民事主体不存在了,不用还了。不过有遗产的话,要优先用于偿还贷款,但以遗产额为限,并且要给你的那些比如没有能力的亲人必要的生活保障。另一种是如果人幸运活着,房子塌了,是不能作为抗辩断供的理由。如果不还,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毕竟中国还不能说个人破产了,就可以不还钱了。因此,就算是我们贷款买的房,房子被震塌了,剩下的房贷也是要继续还的。因为选用贷款买房,实际上就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银行就会帮你把钱打给开发商。因此,这时候房子的所有权已经是买房者了,也就是别人借钱给你买房,你还是要还款的。所以,房子有还是没有,银行都是不会管太多的,他们不会帮你承担这个风险,房贷还是要继续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需再还贷了,这是天灾不是人为,国家规定.银行.保险.因天灾战争造成银行或保险公司倒闭的,所以存款和买的保险都不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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