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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物业费突然涨了三倍,也没有什么执行标准,这样合法吗?
物业,业主,小区小区的物业费突然涨了三倍,也没有什么执行标准,这样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费突然涨了三倍,没有任何执行标准,这样的做法肯定违法的。
《物业管理》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甘肃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公示格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等进行公示。各物业管理企业的公示内容应按管理权限报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查监制。
从以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看出,调整物业费不是物业单方可以随意决定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收费和自身物业资质相符合。
2.有相关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
3.必须公示其收费依据服务内容。
4.与业主以合同约定(代表业主执行的业主委员会)。
参照上述内容,如果题主所在小区物业未履行上述条款内容,其随意涨价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可举报至相关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或者委托业主委员会走诉讼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串通涨价是违法行为!可以拒交费用,一是到物价局查询,找到收费文件,然后向法院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法,你有什么办法吗?有什么人可以真正的来管理这个事情吗?没有!业主就是物业砧板上的肉,小区里真的主人是物业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坚决取缔物业,不要等矛盾升级再来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物业公司单方面上调物业费肯定是不合法的。
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期公布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类住房多数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商品住宅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各个地方政府对于物业收费标准都有具体的规定。对于新建小区,开发商确定的物业收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当地政府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必须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所以,物业收费标准一经确定,物业公司无权单方面做出调整。如果物业公司希望调高物业收费标准,就必须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报告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双过半同意后,双方可以签订补充物业服务合同,重新确定物业费收费标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种问题就有问题,物业费涨了三倍,是在什么基础上涨的?现在费用是多少?之前费用是多少?上次涨价是在什么时候?这次涨价有没有业主大会的同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无权做出收费标准,发改委物价管理根据地区情况定出的也只是参考标准。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依据物价部门指导意见可根据维托管理数量确定收费标准,招聘的物业去执行和收费。也就是说物业制定收费标准是违法。物业无权也无资格。物主完全可以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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