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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对吗?
物业,业主,开发商小区房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对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小区房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对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说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这样合法吗?
当然是不合法!
业主购买房子是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和开发商是合同的两个主体,物业企业只是受开发商的委托代开发商发放钥匙,因此,物业企业无权对发放钥匙做出决定,更不能将其与收取物业管理费捆绑。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对交房的时间有明确的约定,如果由于物业管理企业的原因,造成开发商不能及时交楼,那么开发商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不必与物业管理企业纠缠,直接致电开发商说明不能收楼的情况,并告知开发商如果因此而无法实现交楼,将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前期物业服务是开发商经过市场机制与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必须包括,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管理费用的收取、管理的期限、管理用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违约责任等项目作出约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必须遵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不得擅自增加,更不能与其他项目捆绑进行收费。如果业主未能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小区的业主提供服务的。而业主收楼是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的,因此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收楼问题上并不存在着任何关系。虽然物业管理费是在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之日起开始缴纳,但是由于房屋的质量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交楼,那么延误时间房屋物业管理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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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在那些新建住宅小区集中办理交房入住手续的现场过程中屡见不鲜,也是业主与物业之间日后诸多矛盾的起点!
“物业说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合法吗?”显然不合法。我们购买商品房,向开发商支付房款,开发单位就应在《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交付我们业主,否则构成违约。就是说,业主与开发单位是基于《购销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开放商应将房屋钥匙直接交付业主,这一点天经地义,这个过程与物业公司无关。业主入住后与物业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产生关联是另外的法律关系。
那么物业凭什么先入为主,越俎代庖,在交房这个最重要的节点上以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的理由来要挟业主呢?以本人所在城市为例,交房现场一般是开发商物业一条龙流水式办公,业主办理完毕开发商方面的手续后,持接房通知单到物业公司处领取钥匙,此时会被要求预交物业费、电梯费(高层住宅)、装修押金、建筑垃圾清运费等等(各地略有不同),这些费用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物业的依据是,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预收半年(或三个月)的物业费,便于其开展管理。此时的业主基本都怀有迫切拿到房屋钥匙的心态,再者“猪肉都买了,还差这点葱花?”于是大多数业主会按要求交费,领取钥匙,验房,完成入住。但是,自家房门还未踏入半步就要先交纳这么多的费用,天理何在?!不满与愤懑的种子已在心中萌芽,为日后业主物业间激烈矛盾冲突埋下伏笔。而总会有个别业主在当时就据理力争,坚持先拿钥匙验房再回来交费的正当要求。此时,交房现场的“应急处理部门”人员会立即将该业主请入单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轮番苦劝下若该业主仍“固执己见”,物业也会发放钥匙并开辟“VIP”通道予以放行。貌似该业主打胜了与物业正面交锋的第一仗,但获胜的同时其尊姓大名业已进入该小区业主“黑名单”,在随后的房屋装修,乔迁入住,日常起居,投票竞选等事项上均会受到“特殊的照顾”,这里敬请那些正直的业主在维权时三思而后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肯定是不合法。因为物业费大部分都是上打租,先收取物业费在进行物业服务,您购买房屋的时候已经签署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中已经有内容提示过物业费用,物业费包含,所以在收房时候您应该把物业费进行缴纳,物业说不交物业费只是一个说辞,其实物业就是一个服务行业,我看大家都是在说物业如此不堪,可能有许多朋友遇见的都是垃圾物业人,但是大部门我感觉物业其实也是很辛苦的,所以我建议大家换位思考一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是没有权利扣留钥匙的,你对房屋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使用权;与物业之间只是服务关系,物业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执行人也是法院而非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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