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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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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村土地确权后,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所谓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是指在自己拥有房屋的情况下,又依法继承、受赠了合法房产,还有一种是修建了新房子,老房子未依法拆出,造成的一户多宅现象。
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那该怎么办?
首先、能居住能使用就好。
农村房屋,不管有没有证件,不管能不能确权,只要房屋不影响居住使用就好。按照目前的政策,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自建房,即使不予确权登记也是不能无偿拆出的,以前修建的一户一宅以外的农村自建房,很多房产都是合法的,即使无证修建的房屋不合法,但由于是管理上或者历史遗留问题等多方面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从客观上也是默认合法的。即使要求拆出,必须得给予经济补偿,不要求拆出,可以一直居住使用,值到房屋没有居住使用价值为止。
其次、现在不能确权,不代表将来不可以办产权。
农村房屋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宅基地肯定是不能确权登记的。但未来不代表农村房屋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一个是宅基地入市,二个是耕地占用税法的实施,对于农村即不能强制拆出又不能给予确权登记的房屋,可以采取征税的形式给予合法办理房屋产权证。无证房屋不可能无期限的拖下去,迟早都会出台政策解决。
再次、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房屋可以有偿合法转让。
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房屋除了可以长期居住使用外,房屋所有权人不想居住了,是可以将一户一宅外多余房屋有偿转让给本村村民的,只要有村民愿意出钱买,转让一户一宅以外多余的宅基地,政策是允许的,而且是支持和鼓励的。农民可以将不能确权登记的宅基地转让给本村村民实现变现,即保障了自己合法权益,也不违反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规定。
总之,土地确权后,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房屋是不会被无偿拆出的,不影响居住使用,也不影响合法有偿转让,只是不能确权,不能新建、扩建、改建。对于即不能强制无偿拆出又不能确权登记的农村房屋,国家迟早会出台政策,以一种最合理的方式解决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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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所谓的“一户一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申请第二处宅基地,不予批准。不符合“一户一宅”,意思就是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两处或多处宅基地,既然有“一户一宅”的规定,那么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怎么处理呢?
一、因继承房屋面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权。
假如说,农村村民在已经取得了一处宅基地的情况下,因继承房屋又取得了一处宅基地,这样他就有了两处宅基地,两处宅基地是可以同时确权的,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同时使用两处宅基地。
二、因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以暂时确权,按规定处理后,再重新确权。
如果农村村民在已经得取了一处宅基地的情况下,他又通过转让或购买的方式取得了一宅基地,这样他就有了两处宅基地,这两处宅基地可以暂时确权,按规定处理后,再重新确权。
怎么处理?一是通过分户的方式处理,分户之后就有了两户,这样就可以使用两处宅基地,然后分别重新确权;二是以后对房屋改建、翻建时,按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的部分退还集体。
三、违法占地取得的宅基地,不仅不能确权,而且还得接受处理
违法占地取得的宅基地,都要按照国定有关法律严肃处理,怎么处理?该补办手续的补办手续,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该判刑的判刑,至于是哪种处理方式,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造成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因素有三种,因继承房屋造成的,可以确权,不影响使用;因转让、购买房屋造成的,可以暂时确权,待处理完毕之后重新确权,不影响使用;因违法占地造成的,不能确权,还要接受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户一宅”概念来源于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除了“一户一宅”,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那么“一户多宅”的情况会如何处理呢?
合法的“一户多宅”是可以确权的!
合法的“一户多宅”主要来自三方面:
一、合法继承。这是最常见的来源方式,农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后,因父母或其它亲属去世,合法继承他们所有的房屋,此种情况可以确权。
二、合法买卖。农民现使用宅基地面积在低于当地规定可使用的标准的情况下购买本村其他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后,两处宅基地面积总合不高于当地规定标准;或土地政策相对宽松时购买的具有合法手续的本村房屋等,也是可以确权的。
三、历史遗留原因。农村房屋中一部分来自当年“打地主都土豪”或其它方式“分”来的房屋,没有任何手续,只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居住在此,对于此种房屋,公示无异议后也是可以确权的。
总之,农村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只要是合法的“一户多宅”,公示无异议后是可以确权的,不同之处在于备注栏会加上“一户多宅”等字样!
“一户多宅”的限制与合法使用
一、“一户多宅”的限制。主要体现在房屋翻新重建方面,“一户多宅”只有在两处或多处宅基地面积总和不高于当地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翻新重建,其它情况只能加固维修,待房屋自然倒塌后由村集体收回统一分配。
二、“一户多宅”如何合法使用。1、满足分户条件后,可将多余符合标准的宅基地转至子女名下,子女符合“一户一宅”后,该宅基地使用权永长期归子女;2、流转至本村满足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成员;3、出租或免费供亲戚朋友使用;4、有偿退出,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还在试点当中,但是一个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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