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小区业委会向社区集体辞职了,社区不告知全体业主,业委会也不告知业主。这是否违规?
业委会,业主,小区小区业委会向社区集体辞职了,社区不告知全体业主,业委会也不告知业主。这是否违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小区业委会向社区集体辞职,
二、社区不告知全体业主,
三、业委会也不告知业主。
这三点每点都是错误而且不合法!一、社区对本社区辖区内的小区业委会只是监督指导作用,而不是上级主管的管理部门。业委会的备案部门(比如在福州是房管局,其他地方可能不同),所以业委会无权向社区提出辞职。社区也无权接受业委会的辞呈。业委会成员是小区全体业主通过双过半投票选举产生的民间组织。业委会做事要对全体业主负责并接受全体业主监督!业委会全体成员辞职。必须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双过半投票表决才能合法辞职。所以业委会成员必须向全体业主提出辞职才合法。
二、社区对辖区内的小区业委会成员的全体辞职。社区可以在其所管辖的小区出公告告知全体业主有业委会全体成员辞职的大事。并定好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的时间。这才合法!不管哪一方的不告知业主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其次如果是业委会内个别成员的辞职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法规程序进行就可以:
业委会主任主动辞职应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得到业主委员会同意并由业主委员会从业委会成员中再选举一名委员当主任。
在没有主任职务人员期间,选定副主任暂代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四)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公司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必需分清楚,物业是管家,业主是主人而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有代表性的组织机构,就像农村的农委会。一个小区的管理如何跟业委会的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关系。业委会为了维护广大业主利益必须监督物业公司是否履行合同要求服务工作。而在一,二线城市许多物业公司霸道并把自己当主人了,业主只能受气,这完全跟小城市的物业相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主委员会在中国很尴尬,你们去小区调查一下就会发现,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有三种状态!第一种:业主委员会是为了赶走物业而成立的,没有为小区业主服务的意识,换了物业不换好不好,然后就那样了!第二种:业主委员会主要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我们小区就是这样,业主委员会主要都是兼职,为了给自己事业有点帮助,比如依附于物业的各种维修行业!第三种:街道办事处树立标杆强行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业主委员会也没有任何改观,该咋样还咋样!但是上述三种都是有一定的权利,造成的腐败问题也是一箩筐,本来只是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现在业主们及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也对业主委员会恨之入骨!而且机构越来越庞大,养了一些闲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业委会向居委会提出辞职,程序就不对,业委会不是居委会和办事处认命的,法律上也没有响应的隶属关系!这种辞职属于无效!其次,业委会是一个组织,如果业委会成员真的是集体辞职,就必须由街道办事处在15天内,在小区进行公告,并确定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和审议投票是否通过业委会成员集体辞职行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做出新一届业委会成员的报名和选举工作!否则就办事处就是不作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身设计这种模式的人是脑残!谁愿意没事找事,长久以往浪费自己的宝贵年华!难道人家不要吃喝?享受人家免费的工作成果本身是不可持续性的!同时也从制度上为业委会渎职失职提供了符合情理的理由!
最合理的模式就是用招募职业经理人的模式来维持小区的运行。同时建议大力推进小区的自治!当然也需要减少固定的工资与必要开支。
上一篇:家里大宝6岁,小宝4岁,身边很多家长都给孩子报舞蹈钢琴班,我该给孩子报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