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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少一个下跪事件”,当事快递员承认为博取同情撒谎,事件再次反转,如何看待本次事件?
芒果,快递,张某“芒果少一个下跪事件”,当事快递员承认为博取同情撒谎,事件再次反转,如何看待本次事件?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芒果少一个下跪事件”,当事快递员承认为博取同情撒谎,事件再次反转,如何看待本次事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哥们你碰着我了,你碰坏了我殷商时期的青花瓷!这是我家多少代单传下来的傻宝贝,甭管多少钱了,我也不讹你,就赔我个原模原样就行了!你撞坏了东西我让你赔,合情合理合法,你看着办吧,赔不出来那你就一辈子在我家为奴为婢替我洗地吧。 嗨!我今儿就还告诉你了二傻子:你要受不了我这赔偿压力再做出什么损伤自己的不当言行,或者为了想法儿赔我而去偷去抢了,那也是另一码的事,自然有相关部门去依法处理,跟我这事儿可扯不上关系!一码归一码,甭管怎么地了,你麻溜儿地按我的要求给我赔偿满意了!不然我起诉到底,让你这二傻子在我这儿为奴为婢洗一辈子地,我要不高兴了还间天拿鞭子抽你,高兴了再赏你个骨头吃。我还告诉你了,甭指望警察能帮你,我这儿就是合情合理了,警察要是敢让我不高兴了,我就告他态度粗暴,让喷子们喷他个一身狗血! 就这样个事情,君子之方好欺,普通良善好欺,人总会有一时的疏忽和糊涂软弱呗,要不然也不会总有人掉入碰瓷欺诈、套路贷、电信诈骗之类的套了。 那些有意无意认为张芒果维权“合情合理合法”的自求多福:以后时常遇上张芒果这样“合情合理合法”维权的二狗子并发生亲密接触。 当然也欢迎大家祝愿我:天天遇到宁可自己吃点亏赔一箱芒果来息事宁人的快递员和依法勇为、维护良善的出证明警官。可以放心,我虽然是市井小人,略知魑魍伎俩,但绝不做张芒果之流的无耻恶行! 有很多有意无意为张芒果解释的声音:他也就是较真得过了点儿。那“我也不要求你赔我全新或品相完好的殷商青花瓷,就要赔个和我之前一模一样的,看好边沿上那个缺了,那是我祖辈用他那狗牙给磕出来的,我就喜欢这样儿,你得给我原样儿造出来了”,能提出类似这样赔偿要求的也就算是“较真得过了点儿”?尤其是提这要求其实掩盖联系着为了获取不当利益! 有很多有意无意抓住快递员大姐做事过失、瑕疵加以指责的声音:她撒谎、做假、答应了的事情又没做到是不诚信,她不是好人。那我就问:宁可自己受点委屈、吃点亏,也只想息事宁人地维持好自己的工作、生活,这不是个普通良善之人吗?如果见识少,会有软弱、糊涂,会有做事过失,就做不了良善之人了吗?以这种思维看事物,那世界上就没有良善可言了。 还有很多声音有意无意地以“工作行为不规范、调查情况不充分、个人感情用事”来对出具证明的民警进行评论、指责。那要是以这种思维来看事物、评法理,我们可以恭喜那些作奸犯科、违法犯罪的恶行之流了:你们喜提由二狗子和二傻子们共同打造的喷血金钟罩,在你们以碰瓷欺诈、套路贷、电信诈骗等无耻行径获取利益时,要是民警敢劝阻、干扰受害人接受你们的侵害,那你们就可以叫嚣“民警调查不充分,没有铁证如山就来维护着了我道儿的人,这是民警在感情用事,民警违规违法”,得让民警所有枝末细节都调查清楚、证据充足了(有可能还就没法儿调查那么清楚了)再来按部就班地处理,这时间够你们可劲儿地敲骨吸髓、逍遥法外了。甚至还可以大胆叫嚣“民警对我态度不好,还没铁证如山就来坏我的事儿,损害了我获利,我要投诉、索赔”。 先甭管伤不伤得着民警、护不护得住坏人,起码把水给搅浑了,大家都喷上一身狗血,自然会有那不思考事理、不分清事由的人,不去认清基本事实,就喜欢来断章取义、截取片面地跟着局部、孤立的热议论点起哄!你看那中国邮政不就二傻子一样迫不及待地跳出来信口雌黄“……涉嫌欺诈”了嘛!就算是觉着可以顺势打压同行、抬高自己、树立行业地位,那也得依据事实和法理吧?“快递员的过失行为是不是属于违反邮政法规的伪造邮政单据”可以由相关司法、执法部门来认定,就算是了,你中国邮政在这件事情上现在瞎掰咧出“……涉嫌欺诈”是什么依据啊?感情“涉嫌欺诈”是由你中国邮政官方微博来发布认定的?空口白牙地这么造舆论,就算不怕丢脸,难道也不怕侵害普通良善的正当权益?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都不能干这样的事儿吧?! 努力做普通良善的心,市井小人的眼。 我再补充回答一下有些难得一贱的二狗子、二傻子提出的问题啊: 哟!来了,老弟,你不是上我这儿来洗地的二狗子啊?你是来赔我东西的啊?行,东西你放这儿,跪安吧,这事儿我算你过了。 这不是按我之前要求的赔偿处理!我特地儿说了我东西边沿上那缺是我祖辈上用他那狗牙给磕出来的,我就喜欢那样儿的!你这是偷拿那二傻子邮政的锯片儿给我磨出来的!你这是造假!欺诈!这我可得找帮伙儿的来好好惩罚你了!这可不能怪我对你敲骨吸髓了。 警察来了?我这儿合情合理合法地办事儿呢,你不帮我你帮她?那你这是摆明儿对我态度恶劣了!看我投诉你!还敢出证明坏了我的事儿和恶名?!看我用喷血金钟罩告你!索赔! 你们给我好好看着,我干这些事儿门儿清,麻溜儿得很呢! 法治精神,其实是“该怎样就怎样”,什么情况下是个什么样的事情,依据法规、情理、公序良俗等该怎样处理解决?那就怎样去处理解决。 随着芒果事件发酵发展,一系列公开的信息摆在那儿,当整个事件源头的事情发生的时候,按照已公开信息能还原反映出的当时情况,张芒果的行为表现是消费者的合理合法维权吗?!说轻点儿,其当时的言行是胡搅蛮缠,无理取闹;说重点儿,那就是涉嫌找茬碰瓷欺诈!人心都有一杆秤,是非曲直还是能评判分清的! 打着消费维权的旗号就能肆无忌惮地以恶行途径来谋取不当得利吗?消费者至上吗?在倡导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时候,请大家不要忽略、放弃了更根本的基础:劳动者权益!劳动是通过合法、正当的社会行为、途径来获取生活所需、满足个人想要。是每一个生活场景中劳动者的辛勤付出共同创造出了社会价值。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在此事件中,张芒果是消费者,那快递员聂大姐是不是一位普通良善的劳动者?她该有什么样的权益?她的权益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张芒果“消费者维权”外衣下的恶行侵害?其实,此事件中的王警官也是一位普通而可敬的劳动者。 纵观张芒果在此事件中的一系列行为表现,恐怕不是一时糊涂的行为过失可以解释的了吧?有表现过对其一连串的不当言行(严格地说就是恶行)进行承认和反省悔过吗?其最大的恶在于:执意作恶,毫无悔改之心! 生活是没有编导的现实剧,每一个人都在本性参演。善与恶始终是并存的。不论在什么样的生活场景中以什么样的身份角色出现,努力去做普通良善的自己,善恶区分对待吧。 在整个事件中,个人、企业、行业乃至国家社会,不同的层面都会存在问题,这些问题天生就具备着“微观构成宏观”的必然关系。法治,不是连坐,不是把问题搅成一锅粥来个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法治,应该是“一码儿归一码儿”地依据理法和辨明事由因果的客观事实来判断处理。法,不仅仅是法律法规,更是区分善恶是非的公知道理。学法知法守法,也是做普通良善的基本吧。 关于芒果事件,有感直言就止于此了。 惊闻昨夜宜宾地震,已有多人伤亡,祈福灾区人民平安恢复。也祝愿所有像聂快递员、王警官这样的普通良善,不论遇到什么样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都能一生平安。更祝愿祖国一定能克服艰难险阻,日益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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