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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工作地点变更,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员工,用人单位员工拒绝工作地点变更,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员工拒绝工作地点变更,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景山说法”回答题主的问题。
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这个问题不可一概而论,需要考虑如下两个问题:
1,看劳动合同的约定;
2,工作地点调整的幅度;
3,调整的理由是否合理;
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工作地点的调整范围在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中,且是基于用人单位正常的经营需要,劳动者应当服从;
若调整的范围超出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没证据证明是基于用人单位正常的经营需要,劳动者可以拒绝。
欢迎关注“景山说法”,了解更多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知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事实情节下定论才好,以下几种情况应该注意:一是当初签劳动合同上就明确了员工在工作地点上服从分配,特别是一些大公司,可能在外地有分店分厂,所以可能有此规定。员工当初签合同同意这条,可事到临头又变卦,这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属正当行为。二是有些厂矿因为政策问题需迁移(如环保),员工不愿意去,那企业只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这应属于不可抗力解约,企业也不应担责。三是企业因各种原因同城迁移,对个别职工讲可能通勤问题上有些困难,我觉得这问题好象也不能怪罪企业。诸如此类问题如果产生,用人单位与员工间应互相理解,需政府出面解释的有关部门应积极去办。当然给予离职员工的补偿也是应该到位的。以上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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