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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罪犯被判流放,来回几千里路,为何衙役们争着抢着去押送?
衙役,犯人,罪犯古代罪犯被判流放,来回几千里路,为何衙役们争着抢着去押送?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样一份职业会有人抢着去做实在是令人生疑,唐太宗说过我们要以史为鉴,不知道衙役们是否听过陈胜吴广起义的故事,如果不小心压的就是这类型的人,可是不得了啊。山高皇帝远,路上遇到劫匪,岂不是命都丢了,虽然劫匪不一定都有胆子去劫官,但是敢劫官的又不在少数,如果押送的是什么帮派头子,也是个不小的麻烦事儿。
抢着做的或许只有押送去的地方不远,押送的又是什么富贵人家的人。路上犯人家属给的盘缠多,好吃好喝招待,还会多给押送的人一些钱,让路上照顾,照顾,这可以赚到不少外快。如果押送一个穷光蛋,还是个独身的窃贼,发配到古代的广东海南充军,那谁愿意去啊。又不是现在海南有度假圣地三亚,广东更是有许多城市的经济水平在国家前列,各地的人们都奔着机会去打工 。如果那时候有现在这样的环境,那衙役们可能会借着机会到处走走,也算旅游,可是那个时候没条件,没这个意识啊。
衙役们作为衙门的最基本单位之一,物质生活水平也高不到哪里去,或许只有少数的衙役能够不错的生活水平,但是你让他们抽时间游山玩水,那或许只有文人墨客有这样的情怀了。押送一出去就好几个月,甚至半年到一年多,离家那么远,父母,妻儿都见不到。古语有云“父母在,不远游”,长途跋涉不知归家是何年。所以抢着干的机会有,但是应该不是每一分都抢。
文/红雨说历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来回距离几千里,居然还有人争着抢着去押送,那么这其中一定是有甜头的,不然不会有人傻傻的去争着抢着的。我们来分析一下吧。
其实古代的“流放”制度,对罪犯是特别苛刻的,对于大多数罪犯来说,被流放看似是比死罪要好,但是殊不知被流放也只是个缓慢的“死刑”,即便幸运捡的一条命,且不说这流放发配的几千里路上的凶险,就是到了目的地课,也是充当劳力,劳苦致死,所以对于有的罪犯,他们就直接选择了自尽。
另外,这个“流放”制度对于衙役来说,倒是一个不错的肥差。这又怎么说呢?我们先熟悉一下古代的流放制度。流放制度最早起源于秦朝,在汉朝被基本完善,后世基本都沿用、借鉴汉朝的流放制度,只是在之后的宋、元、明、清几代随着疆域版图的扩大而增加了一些流放的地点。
第一点,我们不要误解古代的流放制,古代流放制有明确规定,押解罪犯一天走50里左右,大概300 里换人继续押解,也就是说古代的衙役“出差”押解犯人最多也就是十天左右,到了下一府衙交差之后就可以回家了,所以说这个工作对当时劳苦衙役来说并不苦。
第二点,中国古代素来有九品十八官之说,官阶很低的官员权力就够小了,身为底层的衙役自然就没什么权力了,整天劳苦周身,在衙门闲暇没有公务的时候,他们也不能回家种地,只得乖乖守在衙门,有时候还要替县衙老爷做苦力,有押解犯人的工作,他们自然会争着去做,好歹也能出去透口气。
第三点,古代衙役的月薪很低,大多数时候还会被层层克扣,最后工资到手的时候连温饱都供给不了,而且这些衙役们闲暇时间还不能“兼职”,仅仅依靠着这国家给的口粮,他们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但是如果有被流放的罪犯的话,谁接手到了这个差事,谁就大概可以“饱餐一顿”了。
其一,古代对于这些被流放的罪犯,设有一定的公费条例,衙役押解犯人自然不可能白白押送,在古代道路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和自然环境都极其恶劣的条件下,政府还是有一定的保障措施的,所以在这公费的安抚下,终日无事可做的衙役便会抢着事儿做。
其二,介绍一些这些被流放的人,他们多数都是一些贵族或者朝廷命官,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不至于朝廷花钱去流放。那么,既然这些罪犯是有钱之家,那就免不了在流放前好好犒劳贿赂押解的衙役,而且给的贿赂金不在少数,有的罪犯家属还买通关系派人一路跟随,这样看来,这可真是一个“肥差”啊,怪不得人人都会争着去做了。
据传,如果被流放的犯人中有女眷,往往还会要遇到衙役们的折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代犯人除了死刑外,最厉害的刑罚就是流放了,也就是常说的充军。流放者被押送到边疆地区从事农业生产或者服务行业,自谋生路,不得皇帝赦免,终身不能回归故乡。衙役为何会去争着押送流放之人呢?原因大致有三:其一、可以获得犯人家属的贿赂金;其二,可以获得官府的各项补贴;其三,可以公费旅游。当然流放之地都十分偏远荒凉,押送犯人又基本是走路,所以这份钱也是挣的辛苦钱。
流放的目的是惩罚犯人,因此历朝历代的流放之地都是当时的蛮荒之地,人口稀少,环境恶劣。秦汉之时,流放之地一般是巴蜀、九原、岭南,目的就是让犯人们去充实边疆,抵御强敌。唐宋两朝流放之地一般是西域、海南、幽云等地;清朝则喜欢把犯人流放到宁古塔、新疆、海南等地。千里押送犯人到流放之地既是辛苦的事,也是一件危险的事,因此很多衙役不愿去做;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划重点的词是重赏,押送一回可能相当于半年收入。官府的衙役不是官也不是吏,而是合同工,工资待遇不高,全靠外快收入,因此为了多赚钱,衙役们还是愿意去押送犯人,毕竟富贵险中求。
《水浒传》中对押送犯人多有描述,细心的读者就会发现这些押送犯人的衙役非正常收入十分高。林冲发配沧州时,在东京送别时,留给押送的衙役了一笔不菲的钱财,以求他们路上善待林冲。在路上林冲又给两位衙役不少银两,吃喝住刑都是林冲在开支。两位衙役又接受了高俅的巨额贿赂,在路上打算结果了林冲,由此可见衙役押送犯人利润巨大。当然林冲在野猪林被鲁智深救了,否则两位衙役必然大挣一笔横财。武松被流放时,也给衙役了不少银子,在飞云浦武松一鼓作气把衙役诛杀了,十分解气!女犯在押送途中,衙役们还可以劫色呢!
综合而言,衙役们押送犯人千里,虽然辛苦,但是却是收入高。衙役们都是普通人,家境贫寒不富裕,为了多挣点银子,不辞辛苦甚至抢着去押送犯人也就很正常了。比如我在国内工作,年收入只有十万;如果我有机会出国去干同样的工作,一年能挣四十万,那么我必然争着机会去。毕竟在外国干三五年,回国就奔小康了,何乐而不为呢?因此千里甚至万里押送犯人虽然辛苦且危险,但是干一次挣一笔横财,多干几次就小康之家了,然后可以退休干别的自己喜欢的事,确实是很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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