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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某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时被居委会以部分委员未交物业费为由废止,该行为是否合法?
业主,业委会,物业费徐州某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时被居委会以部分委员未交物业费为由废止,该行为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管理是业委会、居委会和派出所三方管理,大多数业主支持的业委会也只是其中一方,还不能决定一切,况且,业主们各有各打算,人心不齐,处境更为被动。业委会只有和居委会和派出所搞好关系,才能开展工作。否则很难维持下去,只能重新成立业委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交费业主不能进业主委员会,那缴费的业主要是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不是就没问题了?要是有人缴费,有人不交费,就不能成立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让进是合情的,没有什么不合法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费多少要协商,协商不好肯定不能交。法律要倾向业委会,这才是集体。物业只是公司,大部分还是私营公司,要给集体让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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