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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证的遗嘱如何进行房产过户?具体实施有哪些好的建议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遗嘱,继承人,房管局未公证的遗嘱如何进行房产过户?具体实施有哪些好的建议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本人已过法考A证,已经通过自己知识尝试解决,但是具体情况不了解,希望真正懂的人来解惑?我的爷爷通过遗嘱的方式把一套房子留给了我,但是没有公证,现在人已去世,遗嘱生效。首先我去房管局,但是他们只接受公证遗嘱的房产过户。 接着去法院确认遗嘱效力,可笑的是居然需要我爷爷(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也就是我爸爸兄弟姐妹去签调解协议。我并没有直接通过遗产纠纷起诉,太伤感情而且很难收场。但是最近我知道了,司法部已经废止了房产过户必须工作的通知,现在我想起诉房管局行政不作为来办理?请问你们还有什么方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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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涉及几点知识点。
一是现在办理包括继承转移登记在内的不动产登记都在当地国土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不知道题主在哪里还由房产局办。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是92年司法部与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办理房产继承登记必须先办理继承权公证,2016年已经被法院判决违法,并被两部委废止。目前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如果没有继承权公证,按照国土部规定是要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到现场核验的。
三是有的地方对遗嘱公证书也认为可以直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比如无锡,不知道题主在什么地方。我认为遗嘱公证书是不能代替继承权公证书的。
四是未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除上述核验程序外,还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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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1、首先确认被继承人是否拥有房屋全部产权。
2、其次办理继承权公证
办理顺序如下:
先由某位继承人向公证处提出继承申请---公证处对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进行尽职调查---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全部收集齐全---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能够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继承权公证办完后---拿相关证明去房产处办理过户
3、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
继承人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死者辖区派出所出具);
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被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如被继承人父母亲死亡,需开具其死亡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
财产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房改表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继承权公证费用如下:
继承权公证费:20万以下1.2%;20-50万1%;50-500万0.8%,500-1000万0.5%;1000万以上0.1%
5、继承权公证最大难点:
最大难点:其他继承人不配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
其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建议其他看到此篇回复的网友,如果家中也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
2)出生证或出生证明早已找不到了。
3)祖父母,外祖父母档案久远难寻。
不防找个时间就与家人去公证处办理一份亲属公证证明,以避免出现证明“我妈是我妈”“我是我”,避免证明“爷爷妈妈外公外婆已经去世及去世时间”之类的继承障碍。
继承权公证难关虽然带来的麻烦和影响有时非常之大,但也不是不可以绕过的,不过需要提前规划,利用保险,家族信托,或者中华遗嘱库。
补充一条: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爷爷遗嘱没有进行遗嘱公证,也没有什么律师见证书什么的,也就是说你爷爷的这个遗嘱其实是无效的,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第二点:房管局的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遗嘱无效,自然你爷爷的儿子女儿这一辈当然是第一继承人,需要第一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并做公证,拿到这个放弃继承公证和死亡证明,缴纳遗产税,才能过户到你的名下,否则无解。
第三点:你发出来的这个通知,其实是取消的是强制公证,强制公证和继承公证完全是毫不相关的两码事。
总结分析:你爷爷这房子应该是单位分的房改房,你奶奶应该也有50%的产权。最好就是跟家人一起商量怎么处理这个房子,如果谁都不愿意妥协,20年后房子要被国家收回,到那时就傻眼了。所以不要等老人去世了,才去处理这些事情,因为去世后,很多问题更加麻烦,争遗产这种事情已经上演了千年,送你一句话:家和万事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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