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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继承人的配偶实际上离家分居了,是否还能继承到财产?有哪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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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遗嘱继承人的配偶实际上离家分居了,是否还能继承到财产?有哪些法律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遗嘱继承人的配偶,不享有继承权,是无法直接继承遗嘱人的财产的!
2、遗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部分所得的财产应该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在财产分割时,遗产继承人的配偶享有这部分继承遗产的分配权。
3、配偶一方离家出走处于分居状态,如果不从法律上解决婚姻问题,从法律上来说,你所得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在共同财产分割时,有证据可以证明有错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有部分地方的人,对《婚姻法》不甚了解,不知道不按照法律可能带来的后果。
结婚不拿结婚证:①非婚生子女的入户、教育可能受到影响。②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婚姻破裂,婚内财产不能进行合理分割。③婚姻本身就是非法,夫妻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离家出走,重新组建家庭。
离婚怕麻烦,不办理离婚手续,拿离婚证。①夫妻任何一方想再次组建家庭,都随时可能面临另一方重婚罪的指控。②合理的婚内财产分割由于没有法律的保护,可能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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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个问题:
不能
第一个问题的原因: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你又不是亡者的配偶,遗嘱又没提到你没有权利
第二个问题:
简单的解释下就是遗嘱有继承人的配偶份额,则按照遗嘱继承,继承人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遗嘱没有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则不能享有继承权。
然后具体可以查阅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欢迎评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被继承人立下的遗嘱里面明确表示遗产给个人的,尽管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仍是个人财产。
所以如果遗嘱没有明确表示给个人,配偶只是分居,没有离婚,那么继承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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