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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未经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授权下强收停车费违法吗?
业主,车位,物业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未经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授权下强收停车费违法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停车服务的内容包括:车位引导和秩序维持、保洁、照明、监控和门禁系统的使用维护。地下车库还需要通风、保温、消防和排水等服务。
至于业主共有的车位,一般也委托物业公司收费。收入款项双方协商分配。
对共有车位的租金高低和停车服务费的标准,在业主大会未成立之前,由物业公司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不能随意涨价,除非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把物业赶出我们的家园,我们这什么也没有,真好,以前有,现在没有,业主齐心,说打一起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明确停车位是否被开发商交由物业或是专业的车位销售团队用作销售用途,若是的话,收取停车费就是正常渠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地面车位和小区一切设施,场地构筑物的产权都属于(全体)业主。这又分业主可单独支配使用的和不可单独使用的产权,除单独业主可使用的部份由业主使用管理外,其它的都属于物业服务管理范围,这是:一是业主与物业合同的主要內容,二是国家用物业管理条例的详细规定对小区物业与业主间问题的处理钢领,所以物业对小区的管理,是符合规定,合情合理合法的。物业服务的是全体业主,为业主提供的是物业服务,物业服务的主要內容是小区共有产权,共有场地,共有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维修。负.责共用环境秩序,和协助安全防范。小区保|洁,保安是小区维护生活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的工作之一,小区地面车位是全体业主的,不是全体车主的,如果车主无偿占用对全体业主不公平,本应物业收取租金,返还于全体业主,但由於没有合同约定,没有全体业主的委托,物业无法收取车位租金,才无法反还业主。小区业主有自有产权的车位,依规定要交车位服务的,地面车位也停车,如果不收车位服务费开发商不願意,谁还买产权车位呢,买了车位的去退款么办。车进进出出免费使用产权车位车主车辆的管理设备也不公平。收取部份费用处理各种矛盾是必须的,在业主与物业的合同中有约定的,符合物价局的规定,收取的车位服务费,以支付维护,服务费用,不是租金,就不能返还业主,也是符合规定的。任何一个业主以物权法中的规定混淆.租金,服务费的概念,要求返还所收费的是没有道理的。业主有凝问可向物价局咨询。物业的做法违不违法,不是某个人说了算。是需要政府及司法机关认定的,法制社会
要以法来规范。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要承担后果。说话要合规是每个公民应做到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授权业主委员会实施的是合法的,只能代表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取消物业,刻不容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强盗般的寄生虫――物业。百姓的吃、住、行、医、教最不该商业化的确极度商业化。百姓能有好吗?利益格局不打破,百姓永不得好。其它有的是办法,不用是因为权力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么跟你说吧我在小城镇买了从地到天的私人房(买房时房前8米房,房后六米做路必须得买做路通行),前面是街道后面是市场,后来车太多了前面街道划了停车位收费(住建局划的,住建房划后征求我们的意见本来不同意,后来因停的车太多。没办法只能和住建局签订是房主的车停不收费,外来的车律收费。五年了房主和收取停车费们市政员从来没有争吵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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